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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征地公告!涉及这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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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30 10: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陆丰市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建设项目(陆丰段)用地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陆府公[2022]30号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建设项目(陆丰段)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尾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277号)作了批复,同意将我市东海街道、城东街道、金厢镇、甲西镇、上英镇、桥冲镇、南塘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52.9776公顷(耕地70.9988公顷、园地51.6407公顷、林地15.5998公顷、其他农用地14.7383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75.0202公顷)、未利用地15.57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6521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1112公顷(耕地0.0671公顷、园地0.0002 公顷、林地0.04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1公顷)、未利用地0.5018公顷,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0.2204 公顷。上述合计170.041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建设项目(陆丰段)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东海街道、城东街道、金厢镇、甲西镇、上英镇、桥冲镇、南塘镇农民集体(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测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补偿、留用地安置、社会安置情况

1.征收土地补偿(含安置补助费):均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干汕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1)183号)规定,东海街道按79.05万元/公顷:南塘镇按 69.15万元/公顷:城东街道、金厢镇、甲西镇、上英镇、桥冲镇按59.40万元/公顷进行补偿。


2.留用地安置:按实际征地面积15%的比例计提留成用地,以货币补偿方式按250万元/公顷进行补偿。


3.社会保障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落实征地社保审核意见书》核定人数(4222人)安置。


四、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所属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逾期,其补偿内容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本公告有效期为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异议。


此告

附: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尾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277号)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微信图片_20220930095009.jpg


来源:陆丰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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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30 16:13:1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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