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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最 新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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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9 10: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Hi陌生人2024庄心妍汕尾站演唱会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汕尾市“Hi陌生人2024庄心妍汕尾站演唱会”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严密防范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期间进行干扰破坏活动,为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举办,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2024年2月24日16时至2月25日0时。

二、管控区域:以汕尾市城区体育中心体育场为中心的半径1公里范围为临时管控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5.400960,北纬22.788550)。

三、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四、实施管控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严格落实管控规定。未经批准,严禁飞行闯入。

五、实施管控期间,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活动严禁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

六、对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临时管控区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媒体现场直播和新闻拍摄需要使用无人机的,请到汕尾市公安局治巡支队治安管理大队报备,联系电话:3815836。

七、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

2024年2月

附图:汕尾体育中心体育场禁飞区域图

微信图片_20240219094343.jpg


来源:平安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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