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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港媒:乱港分子林卓廷等7人暴动罪成立,将于2月2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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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 17: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球网报道】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1月22日报道,香港特区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及6名男子涉嫌于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参与暴动,7人于2024年12月被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各被告今日(22日)进行求情。本案将于2月2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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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7名被告依次为林卓廷、庾家豪、陈永晞、叶鑫升、邝浩林、尹仲明及杨朗。7人被控一项暴动罪,他们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参与暴动。
被告林卓廷代表律师求情称,林卓廷的行为非有预谋,案件“纯属偶然”。法官当即斥责“一开始或许是偶然,但接下来的行为就未必是偶然了,千万不要说所有的罪责都是偶然。”
报道提到,香港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早前裁决时表示,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两群人聚集对峙时,若以自卫或保卫他人为由将武力合法化,犹如鼓励武斗。林卓廷到场前发布的3个帖文起了磁石效应,吸引立场相近的人士前往案发现场,他更渲染为黑社会分子介入,法官批评林卓廷在案发时叫助手进行直播,目的是“抽政治油水”。
法官此前也曾逐一分析其余被告在当日的行为,反驳他们说用消防水带射水及喷射灭火筒来阻吓对方的说法,认为他们的行为实际上激化了情况,而林卓廷在场煽风点火,因此救护人员及警方到现场时间较迟并不能成为被告挑衅对方,甚至以暴易暴的借口。法官认为,在未有任何资料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不应胡乱猜测,也不应用“阴谋论”的眼光来看待警方当晚的部署。
据此前报道,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2024年11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其中林卓廷被判刑8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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