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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夏天,别让溺水再刺痛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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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7 19: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晚上八点,住在城区的李女士频频盯着墙上的钟,自言自语地说:“怎么还不回来呢?”说着又拿起了电话。旁边的丈夫提醒她:“你刚刚才打过电话,女儿说她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你就别担心了。”李女士放下电话,走到门口等待晚归的女儿。

  导致李女士坐立不安的原因是她女儿和同学们为了庆祝高考结束,结伴去红海湾游玩。李女士说,女儿不会游泳,虽然嘱咐她不要玩水不要游泳,但依然担心她会偷偷下海去玩。“近来听到很多小孩溺水的事情,知道小孩要去海边玩,就很担心呀!”李女士在门口不安地走来走去,直到女儿的身影在巷口出现,她说:“提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

  据省教育厅近日通报,6月1日至11日,广东已有7起共10名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教育厅将组织全面排查,并计划从2012-2014年连续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记者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都认为这个数据还不包括一些偏远地区和未上报的,估计实际人数可能还有所增加。住在海城的刘小姐说,6月10日,她一个朋友的儿子去旅游时在湖边玩水,不慎失足滑入湖中。她说她直到现在也无法相信,那么一个阳光的大男孩,就这样说走就走了,留下伤心欲绝的父母。“我到现在都不敢给朋友打电话,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人到中年丧子之痛,什么安慰的语言都是苍白的。”刘小姐难过地摇了摇头。

  纵观近些年来的学生溺水事故,不难发现,在各不相同的悲剧背后,存在着惊人的相同点:一方面是,事故当事人或责任人安全意识太过薄弱;另一方面,一些管理者存在着明显的失职,包括学生家长和学校、河流、水库等的管理者。而这些问题,导致了每年夏季几乎都会有重大溺水事故发生。

  俗语说,欺山莫欺水。溺水是我国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据有关部门统计,溺水在我国儿童和青少年意外伤害死亡中约占40%,且农村孩子溺水发生率远远高于城市。

  汕尾是海滨城市,炎炎夏日下,不少孩子都禁不住诱惑,为了纳凉避暑,瞒着父母私自结队到海里游泳嬉戏。而在所有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中,结伴玩水发生意外的情况颇为常见。

  一位陪同儿子去海边游泳的张先生向记者表示,儿子很喜欢游泳,但汕尾的游泳池很少,只能到海边去游。为确保他的安全,每次儿子去游泳的时候,他和妻子都尽量抽出时间陪同,“特别是看到一些溺水事故发生后,更是担心。但又不能不让儿子去,就只有陪着了。”

  暑假快到了,笔者采访了解到,一些有条件的家庭准备在暑假期间,为孩子报名参加兴趣班,也有的会把小孩托付给爷爷奶奶们看管,但更多的家长表示:“我们每日都要为生计奔波,一天24小时盯住小孩不现实,也没办法让他们参加兴趣班,只能反复提醒孩子不要去海边河边玩,让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要防止学生出意外,不要让溺水的事故再刺痛我们的神经,家长与学校应该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而一些管理者,要在危险区域、易溺水点设置提示牌等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

  有游泳教练提醒,家长们第一要管束孩子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水;第二是哪怕去安全的地方玩水,也一定要给孩子带上救生圈、浮水气囊等救生用品;第三是在游泳之前,不能吃太饱,同时必须做好热身运动。“水下不比陆地,千万不能麻痹大意。”他说,通常人们认为溺水者肯定不会游泳,实际上,很多溺水死亡的人其实是通水性的,但是因为自己疏忽大意而出了意外。如发生意外溺水,首先要在附近看看有没有可以帮助救援的物体,例如竹竿、泡沫块等等。(记者 陈剑虹)  
时间:2012-06-17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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