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抓抓打打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03:13
而且死者开的是无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 ...
你到底是懂法还是不懂法?你看起来似乎懂法,其实根本就不懂法,建议你好好去学学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道路交通》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03:13
而且死者开的是无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 ...
还有就是建议你仔细学学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如果你愿意的话还可以去学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诉讼的若干意见》。等你学好了这些法律知识,再来发表言论。看你的立场,你应该是那些建筑包工头、建筑公司的同类吧?若你是官,那就是和他们勾结的贪官,因为你站在我们老百姓的对立面上。正义对你来说只是个笑话。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03:13
而且死者开的是无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 ...
如果你是商人,肯定是个奸商,看来你为了赚黑心钱已经将自己的良心卖掉了。
LokJam 发表于 2017-7-27 14:44
为了能得到工作,不得已没有签订合同,倘若要求签订合同,或许人家就不用你了。
法律在弱势群体面前真如形 ...
对,你说的太对了。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7-7-28 16:47
如果老百姓受到不平不公后,要靠自己的血肉之躯去与之抗衡的话!党纪国法何在?公理何在?
国法是要求我们老百姓要遵守的,党纪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是他们内部问题,公理在我们老百姓心里,却不入某些人的法眼。老百姓难啊,难得为了生活连自己的尊严都可以放弃。
qiujiu 发表于 2017-7-29 08:51
但是现在建筑公司否定事实劳动的存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个人觉得你还是去找建筑包工头要点人道主义的补偿好一点!然后去找肇事司机比较稳妥!因为当事人的次要责任是肇事司机造成的,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还是在当事人!不要把时间花在没用的地方!当然除非你有势力可以力压对方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你也可以去咨询下律师他们会更加明白工伤定义!
神佑 发表于 2017-7-29 00:45
和谐社会,不要喊打喊杀的,要用法律的力量来保卫自己,让坏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哼哼~
那些黑心的建筑公司,黑心的建筑包工头站在法律面前洋洋得意呢。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但在现实中,有多少用人单位做过这两件事情呢?特别是建筑工地。大家可以随机去某个建筑工地去调查,看看建筑公司与几个农民工签订过劳动合同,为农民工购买过工伤保险?法律,在这些人眼里形同虚设。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17:51
还有就是建议你仔细学学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如果你愿意的话还可以去学学最高人民法院《 ...
我只尊重事实!中国社会就是如此!何况是在海丰!我也经历过交通事故!虽然有理由但交警还是认定负主要责任!后来去上层投诉后只能不了了之!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17:55
如果你是商人,肯定是个奸商,看来你为了赚黑心钱已经将自己的良心卖掉了。
我就是一个维权的农民!这些事经历得太多了!不要活在虚幻的法制上!回归事实比较好!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8:14
个人觉得你还是去找建筑包工头要点人道主义的补偿好一点!然后去找肇事司机比较稳妥!因为当事人的次要责 ...
你看清楚案子中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难道你不识字?如果你识字还发表这些言论的话,你应该就是这个案子中建筑公司或者包工头一方的人吧?你这种睁眼说瞎话的人,让我这个过路人都看不过去了,不得不站出来为受害者说句公道话。这个社会就是因为有太多像你这样的人,才让那些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得不到惩罚,真的是老百姓的悲哀。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18:14
那些黑心的建筑公司,黑心的建筑包工头站在法律面前洋洋得意呢。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农民工签订劳 ...
政府还大言不惭说要拆违建呢!结果违建却只增补减!要结合实际不要活在自己的思维中!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17:42
你到底是懂法还是不懂法?你看起来似乎懂法,其实根本就不懂法,建议你好好去学学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 ...
你连行驶权都没有上路行驶还有理了??按你的说法别人拖具尸体到你屋里你就可以侮辱尸体而不用判刑了!原因就是尸体跑去你私人的场所就要由你来主宰!!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8:22
我就是一个维权的农民!这些事经历得太多了!不要活在虚幻的法制上!回归事实比较好!
事实?什么是事实?事实就是这个案子中的受害人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事实就是我们农民工的维权之路漫长得看不到希望,事实就是这些黑心包工头和黑心建筑公司无视国家法律,损害农民工的利益。难道就因为社会的黑暗,我们农民工就应该忍气吞声?难道就因为坏人的势力大,我们农民工就应该自认倒霉,放弃索赔?我们社会的正义何存?道义何在?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18:24
你看清楚案子中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难道你不识字?如果你识字还发表这些言论的话,你应该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看清楚了没是交通事故并没提及是责任认定书!交警判的认定书法院是可以判无效的!死者是先撞护栏摔出去再被车压死的看清楚没??司机不逃逸的话死者是负主要责任的!!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8:29
你连行驶权都没有上路行驶还有理了??按你的说法别人拖具尸体到你屋里你就可以侮辱尸体而不用判刑了!原 ...
受害人就是因为没有行驶证等原因才在此次事故中被交警认定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受害人什么都合法的话,那他就什么责任都不用负了,肇事司机直接承担全部责任了。此案中,受害人已经为自己的过错承担了次要责任。你竟然还在此胡说八道,在你心中,还有社会正义吗?还有人间公道吗?你简直是助纣为虐。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18:40
受害人就是因为没有行驶证等原因才在此次事故中被交警认定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受害人什么都合法的话,那他 ...
夜间超速行驶撞护栏还不够严重!要不要公路局也赔你!原因就是公路局设了护栏{:4_110:}{:4_110:}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8:25
政府还大言不惭说要拆违建呢!结果违建却只增补减!要结合实际不要活在自己的思维中!
我宁愿活在自己的思维中,因为我相信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存在的,因为我坚信邪不能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