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ujiu 发表于 2017-7-31 17:52
谢谢你的建议,我们现在已经请了律师。我们的律师正在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认定工伤。我父亲真的是属于工伤。
这是最好最快的解决办法!能认定是工伤得到赔偿就最好了{:4_108:}{:4_108:}
qiujiu 发表于 2017-7-31 17:52
谢谢你的建议,我们现在已经请了律师。我们的律师正在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认定工伤。我父亲真的是属于工伤。
相信一定能成功的。
普通老百姓想要维权,真的太难了
若似水年华 发表于 2017-8-1 14:18
普通老百姓想要维权,真的太难了
就是啊。国家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对老百姓比较有利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执行的时候大多没有落到实处啊。
qiujiu 发表于 2017-7-29 08:50
我们哪里能靠血肉之躯去抗衡啊,我们现在拿不到赔偿,我只希望通过社会舆论让相关部门能够关注到我们这些 ...
我就是在比喻!懂不懂?
神佑 发表于 2017-7-29 00:41
和谐社会,抓抓打打
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限制社会里受到不公的人们维护权利就叫作【和谐社会】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7-8-7 18:04
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限制社会里受到不公的人们维护权利就叫作【和谐社会】
错了{:4_124:}{:4_124:}那叫“河蟹社会”{:4_137:}{:4_137:}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7-8-7 18:04
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限制社会里受到不公的人们维护权利就叫作【和谐社会】
错了{:4_124:}{:4_124:}那叫“河蟹社会”{:4_137:}{:4_137:}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7-8-7 18:04
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限制社会里受到不公的人们维护权利就叫作【和谐社会】
错了{:4_124:}{:4_124:}那叫“河蟹社会”{:4_137:}{:4_137:}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18:06
国法是要求我们老百姓要遵守的,党纪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是他们内部问题,公理在我们老百姓心里,却不入某些 ...
就是:天地不仁,以百姓为为刍狗。
沉默18 发表于 2017-8-7 18:15
错了那叫“河蟹社会”
嗯嗯
沉默18 发表于 2017-8-7 18:15
错了那叫“河蟹社会”
嗯嗯
沉默18 发表于 2017-8-7 18:15
错了那叫“河蟹社会”
嗯呐
qiujiu 发表于 2017-7-29 08:51
但是现在建筑公司否定事实劳动的存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想把建筑公司拉下水不容易。。。工友作证,工资来往,租房信息等找找。。最好找司机赔偿比较合理
zpw1234 发表于 2017-8-9 01:18
想把建筑公司拉下水不容易。。。工友作证,工资来往,租房信息等找找。。最好找司机赔偿比较合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的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以及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再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本案中的死者农民工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建设公司应被认定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海陆丰怪谈 发表于 2017-8-7 18:04
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限制社会里受到不公的人们维护权利就叫作【和谐社会】
你说的统称维稳,恭喜你答对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