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馏水 发表于 2026-7-13 10:15:44

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的公示

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的公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利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72号令),经初步审勘,现将符合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要求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联系单位: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成业路

      联系电话:0660-3379099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拟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医疗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 7 月12 日

附件:

拟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医疗机构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深汕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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