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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的公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利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72号令),经初步审勘,现将符合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要求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19日。
联系单位: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成业路
联系电话:0660-3379099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拟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医疗机构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 7 月12 日
附件:
拟开展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医疗机构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深汕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