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河柳子 于 2025-12-13 16:42 编辑
龟龄岛《地房产所有证》安抚费的申请 报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各位尊敬的领导 我叫黄文宣(身份证:442531196511086049),家在大巷陈厝巷陈家,系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大流联明村村民。我家有一份珍贵的遗产—先人陈逢公公遗传的龟龄岛厝契。这份厝契,是解放后海丰县人民政府颁发的龟龄岛《地房产所有证》,在新中国成立后具有法律效力。这份旧老的文献,见证了陈家祖先在龟龄岛这片土地上的耕耘与付出,也承载着陈家族人在龟龄岛生活印记中的记忆。 龟龄岛在十年前因政府要开发,要求龟龄岛原住民拥有地房产证的要向捷胜镇政府申报,事至2024年每户获得2万元安抚费的补偿。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家并未能获得应有的安抚费补偿。 那时,由于陈家的主要继承人,我丈夫陈仁全,十多年前不幸过世,当年47岁。中年丧夫,我悲痛欲绝,难于言表。作为单身母亲,还需含辛茹苦抚养五女一幼儿六个孩子,这个家庭,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陈家生活困苦,住所简陋,只能向亲戚朋友租借房子居住,孩子们的教育和生活条件都极为艰苦。在这样的环境下,为了维持家庭生计,我只好经常在外打工,为了生活四处奔波。而且,没有文化,却没有足够的文化知识去了解外面的信息。这次拥有龟龄岛地房产证的原住民每户2万元安抚费补偿,甚至无《地房产所有证》都有,而我们却失去了这个合法权益。 鉴于以上事实,作为捷胜镇的一单身母亲村民,恳请镇政府能够体谅我家这一特殊情况,寄望于能得到政府的关爱民生和体恤民情。按龟龄岛原住民拥有地房产证规定,给予一定的安抚费补偿。帮帮我们这个家庭,这是对我家当下困境的实质性帮扶。我相信,在政府的体恤关爱下,我们这个家能够逐渐走出困境,走向美好的未来。 此致 黄文宣呈 电话:13536467855 2024年12月30日 2025年11 月18j日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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