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上旬召开

发布者: 汕尾资信 | 发布时间: 2026-1-18 09:13| 查看数: 2905|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汕尾日报讯 (记者 许楚璇) 1月16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上旬在汕尾市区召开。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郭文炯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李惠文、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庄红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光昶,市监委、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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