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查处!

发布者: 不值得留恋 | 发布时间: 2026-2-25 10:55| 查看数: 3081|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平安,春节期间,汕尾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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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查处的酒醉驾案例

案例1

2月21日凌晨,汕尾公安交管市区大队在市城区香江大道开展酒醉驾查处工作,黄某酒后驾驶粤N2***5号小型普通客车途经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其疑似存在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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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黄某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案例2

2月19日23时46分许,周某饮酒后驾驶粤NZ***9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海丰县广富路联河小区对面路段时,被汕尾公安交管海丰大队海城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对周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79mg/100ml,属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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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周某持有C1驾驶证,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周某并处罚款3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21分。

案例3

2月18日晚,汕尾公安交管陆河大队在陆河县004县道依法开展夜查行动,叶某酒后驾驶粤B****M号小型普通客车途经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其疑似存在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64mg/100ml,属酒后驾驶。



叶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叶某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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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

挑战法律底线

聚餐时,要做到

“不劝开车人喝酒,阻止喝酒人开车”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

驾车需警惕“隔夜酒”

祝大家返程平安!

来源: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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