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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平安,春节期间,汕尾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春节期间查处的酒醉驾案例 案例1 2月21日凌晨,汕尾公安交管市区大队在市城区香江大道开展酒醉驾查处工作,黄某酒后驾驶粤N2***5号小型普通客车途经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其疑似存在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
黄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黄某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案例2 2月19日23时46分许,周某饮酒后驾驶粤NZ***9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海丰县广富路联河小区对面路段时,被汕尾公安交管海丰大队海城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对周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79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周某持有C1驾驶证,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周某并处罚款3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21分。 案例3 2月18日晚,汕尾公安交管陆河大队在陆河县004县道依法开展夜查行动,叶某酒后驾驶粤B****M号小型普通客车途经检查点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其疑似存在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64mg/100ml,属酒后驾驶。
叶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叶某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勿心存侥幸 挑战法律底线 聚餐时,要做到 “不劝开车人喝酒,阻止喝酒人开车”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 驾车需警惕“隔夜酒” 祝大家返程平安! 来源:汕尾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