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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发现前夫曾在婚内向异性转账多达202万元,而在那几年他从未给过家里生活费。女子起诉要求返还,对方女当事人却称那些钱都是抚养费不是赠与。法院会如何审理、如何判决? 2024年6月,曾某与前夫刘某结束了14年的婚姻关系。为了尽快脱离这段已经感情破裂的婚姻,曾某不惜选择净身出户。 就当她以为这一切已经结束时,一部刘某遗留在家的备用手机却意外掀起了波澜。 曾某尝试解锁了这部手机。然而越看,越头皮发麻。 手机里,刘某与一个叫黄某的女人聊得火热,转账记录更是密密麻麻——从2017年6月到2024年1月,7年时间内,一笔接一笔,加起来竟有202万余元。 曾某盯着屏幕,半天没缓过神来。一边是刘某从2018年开始便从未给过生活费,全凭自己辛苦拉扯两个孩子长大。另一边刘某却把大把大把的钱往外送。曾某一纸诉状把黄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全额返还。 开庭当天,黄某和刘某的代理律师到庭,刘某本人缺席。 法庭上,黄某的说法却是另一个版本。 黄某说,“这钱不是赠与,是抚养费。”她表示,她跟刘某有一个非婚生的儿子,刘某作为生父,给抚养费是天经地义的事,这笔钱跟“赠与”扯不上关系。黄某认为,就算曾某有意见,也该去找刘某打财产纠纷官司,而不是来起诉她。 同时,刘某的代理律师提出,2017年到2021年10月这段时间的钱,早就过了3年诉讼时效,即便要返还也只用返还诉讼时效内的。 为了证明孩子是刘某的,黄某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可亲子鉴定得双方直系亲属同意,而法官多次尝试联系刘某均联系不上,自始至终刘某都未露面。 没有刘某的配合,鉴定做不成。黄某便拿出孩子的护照、毕业证、成长记录等一堆材料,但没有一样能直接证明孩子和刘某的血缘关系。 最后,沙市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确认刘某向黄某赠与202万余元的行为全部无效,黄某须在10日内全额返还。 来源:极目新闻、沙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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