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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保护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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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 22:48:4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无脚蛇 于 2016-1-10 23:03 编辑

      小编上月初曾二次报道海丰县城“龙津河溪”鹭鸟成群驻足河边二十多天。呼吁县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保护鸟类。
      今天[丨月10日]刚看到县林业局立在溪边保护鸟类告示牌子,据周边居民反映,牌子已立二十多天了,证明县相关部门有着重视和立法保护野生动物姿态。但近几天来,据观察,鹭鸟已少得很多了,相不知是否人为捕杀成群惊走有关,或它们明年这个月令再来。总之,希望广大市民多加爱护。县林业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拒食野生动物,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共建生态文明。一旦发现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经营野生鸟类等保护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可马上拨打110报警。


公安机关提醒:保护鸟类人人有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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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15: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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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09: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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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臭水沟不会把这些鸟类给毒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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