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海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附城镇部分路段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不少小车涉嫌违停被执法交警抄牌,甚至被拖离现场。现场引发众多市民驻足围观。
多辆小车涉嫌违停被执法交警开罚单处理。看到执法交警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理,有的市民拍手叫好,有的市民为车主叫屈,认为小车违停是各种原因所致,本非车主愿意。
有小车被抄牌以后,甚至被执法交警联系拖车到场拖走。
日前,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了“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通告称:“严禁违反规定停车。违者,处200元罚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放车辆的,并对驾驶人记3分;妨碍正常通行的,依法拖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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