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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陈俊鹏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证明等资料,在“平安陆丰”微信公众号公示陈俊鹏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情况,内容如下:
陈俊鹏,男,汉族,广东陆丰人,2000年04月出生。2025年12月10日下午15时许,陈俊鹏路过河西街道望洋桥时,发现一男子落水,水性不佳,随时有力竭溺水的风险,陈俊鹏当即前往岸边寻找船只,开展营救工作,并成功将该落水男子救上岸边。
经调查核实,陈俊鹏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实施救人行为,成功避免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失,有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经公示,在确认陈俊鹏见义勇为公示期间,我委未收到相关异议。
现决定对陈俊鹏见义勇为予以确认。
陆丰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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