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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办理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陆丰市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哪些孩子可以申请延缓入学? (一)户籍要求 陆丰市户籍及市外户籍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 (二)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儿童,因身体状况(如因病、因伤、发育迟缓等暂时不具备入学能力)无法按时入学的,方可申请。 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相关证明(如因身体原因申请,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病历)
三、办理流程 (一)陆丰市内户籍 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镇(街、场、星都)中心小学办理。 经审核后,由中心小学出具《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延缓入学证明》: 1.“存根联”由中心小学存档; 2.“交家长联”由家长保管,作为2026年秋季学期申请在陆丰市公民办幼儿园复读大班的凭证。 (二)陆丰市外户籍 市外户籍随迁子女需回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办理延缓入学登记,凭当地出具的相关回执,作为在陆丰市公民办幼儿园复读大班的佐证材料。
四、办理时间 2026年5月20日—7月20日(逾期不予补办,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各镇办理缓学证明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信息见下图(含各镇中心小学地址及电话):
六、附件:《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延缓入学证明》样式 扫码可查看下载证明模板:
七、重要注意事项(家长必读) 1.办理延缓入学后,视为放弃当年度户籍所在地的学位和区域内义务教育入学资格。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期满仍不能入学的,需重新申请。 2.已办理缓学证明的儿童,可在陆丰市公民办幼儿园复读大班。 3.未办理缓学证明、又未注册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陆丰市内幼儿园原则上不得接收其复读大班;也不得在民办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就读;如因此无法注册学籍与小学衔接上的,责任由家长自负。
八、政策依据(节选) 1.《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七条: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3.《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提高。
九、温馨提醒 陆丰户籍但在外地就读的儿童,如需办理缓学证明,建议家长先致电在读地教育部门及户籍所在镇中心小学,了解两地具体要求和流程,再前往现场办理,避免多跑路、低效率,节省时间精力。
请各位家长相互转告,按时办理,避免影响孩子后续入园和入学!
陆丰市教育局 2026年5月21日 来源:陆丰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