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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陆丰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及收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及广东省中小学招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秩序和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及收费有关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一、招生政策透明,勿信“花钱买学位”
(一)公办学校招生严格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信息通过教育局、各镇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学校发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市教育局及各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代办入学、转学、插班等事宜。凡声称可以“帮忙搞定学位”“择校”“安排重点班”的,均为诈骗行为,请勿轻信。常见招生骗局有:一是谎称有“内部名额”或“关系渠道”,以“指标费”“打点费”“服务费”“茶水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二是宣称可“疏通人脉”“托关系办事”,承诺帮助办理入学报名、学籍异动等事项,收钱后推诿拖延或直接失联;三是诱导或协助伪造户籍、房产、务工、居住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法追责。
二、规范收费行为,明白放心缴费
(一)各公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发改、教育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收费。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以“择校费”、资料费、培训费、研学活动费、社团活动费等增加收费项目。
(二)全市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收费周期依规收费,严禁跨学期或跨学年预收学费(定位费、留位费)、住宿费及其他各类费用;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国际班”等名义提前收取费用。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执行自愿、据实收取、多退少补原则,不得一次性长期预收,坚决杜绝提前透支性收费行为。
三、温馨提示
(一)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报名时间、录取结果等信息,请以市教育局或招生学校发布为准,勿信非官方渠道。
(二)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花钱买学位”的诱惑,不轻信熟人、中介的口头承诺。
(三)请家长朋友们保持平和心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孩子的成长成才不在于“进哪所学校”,而在于家校共育和孩子的自身努力。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
(四)如遇可疑情况,请拨打咨询电话核实;如已遭受经济损失,请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衷心祝愿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健康成长!
招生违规举报电话:0660-8822354
违规收费投诉电话:0660-8888075
陆丰市教育局
2026年7月7日
来源:陆丰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