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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欧阳向阳等2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委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及“平安陆河”公示欧阳向阳、彭广雄等2人见义勇为确认情况,经按程序组织情况核查,内容如下:
欧阳向阳,男,汉族,1981年11月出生,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
彭广雄,男,汉族,1993年3月出生,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
2026年2月22日10时许,网约车司机欧阳向阳接到一单行程为水唇镇土渊公祠桥头至河东水库的网约车订单。车辆抵达河东水库后,乘客袁某拿出200元现金递给欧阳向阳,还将手机遗落在车辆后座。欧阳向阳察觉情况反常,连忙询问袁某是否遇到难处,袁某一边应答,一边径直朝水库方向走去。欧阳向阳连忙上前将其拉回岸边耐心劝导,可袁某不听劝阻,甩开欧阳向阳的手再次走向水边。察觉对方有轻生倾向,欧阳向阳立刻拨打报警电话求助。河田派出所接警后,会同巡特警大队警力迅速赶赴现场。抵达时,袁某已靠近水域,情况危急,河田派出所辅警彭广雄不顾危险,第一时间跳入水中开展救援,司机欧阳向阳在岸边配合接应,最终合力成功将轻生人员袁某安全救上岸。
经调查核实,欧阳向阳、彭广雄等2人在他人遇到意外时,不顾个人安危迅速果断地营救他人生命,情况属实,应当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如对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17日前,以邮件形式向陆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单位:陆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联系邮箱:swlhzadd@126.com
陆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
来源:平安陆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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