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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史谦辞去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汕尾市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8月28日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黄浩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26年8月28日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叶小娜为汕尾市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2026年8月28日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冯振炯的汕尾市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来源:汕尾市城区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