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汕尾公安交管红海湾大队
持续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
优化路面勤务部署
紧盯主次干道及景区周边等关键区域
通过定点值守+动态巡逻的方式
严查三轮车非法改装拼装、无牌无证
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
突出违法行为
持续保持路面严管高压态势
下一步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联合街道、辖区公安派出所等部门
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以严管严查
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载货车辆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
把三轮车当成“客货两用”的车辆
人货混装,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01三轮车安全技术性能普遍较差
三轮车其 “前一后二” 的车轮布局导致重心偏高,载人时,尤其是车厢挤满乘客,车辆稳定性急剧下降,急刹车或转弯时极易侧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02驾驶人普遍未取得相关驾驶证
部分三轮车驾驶人未经过正规的交通法规、驾驶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遇紧急情况时,驾驶人往往不懂得如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事故发生。
03交通安全风险带来不稳定因素
部分三轮车存在未登记、未依法购置保险等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三轮车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04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几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灵活、便捷的三轮车也是不少农贸、纺织市场等需大量短途运输活动的首选出行工具汕尾公安交管提醒广大驾驶员 无论是在农村道路还是城区道路 驾驶三轮车都要拒绝“人当货装”
•三轮车驾驶人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三轮车在国省道、县乡道路行驶时,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上道路后,要沿道路右侧通行,切勿在道路中间行驶、逆向行驶,更不能随意穿行、抢行、闯红灯。
•三轮车转弯前,要注意观察,并伸手示意,确保安全后通过,严禁突然转弯或随意掉头。
来源:汕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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