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陆丰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获悉,该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汽车修理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2300元。
据了解,当事人彭先生向陆丰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投诉,称他的汽车5月13日撞坏被交警拖到陆丰市城东镇某汽修厂修理,汽修老板开了一系列零配件清单,说要更换。汽修老板修好后让彭先生回来拿车,彭先生开回去广州第二天车子就在半路死火,拖到当地汽修厂看,对方说他的车根本没有更换过零配件,彭先生便打电话给该店老板,要求店家退还其修理费用。汽修店老板承认有过失,同意退还一部分维修费用1500元,并已到银行存入彭先生账户。但是彭先生认为其车修理加上拖车的费用远不止1500元,对退还金额不满意,因此致电12315投诉中心,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该纠纷。
城东工商所接到上级投诉转办单后,立即派员展开调查,确认情况属实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耐心对经营者讲解《消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双方最终同意各让一步,达成协议。汽修店再退还彭先生修理费800元,两次共退还2300元,彭先生对该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记者 吴广廉 通讯员 谢林振)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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