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精神,结合建设生态文明县的工作部署,动员全县干群开展“绿化行动我先行”大型活动。
日前该县印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绿化行动我先行”活动的通知》,将今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定为“义务植树活动月”。期间,要求全县机关单位建2175亩、每个镇建200亩、全县共建3775亩的义务植树基地。并明确责任,实行“三包责任制”,即包面积、包费用、包质量。同时,还对各镇各单位的义务植树范围、费用承担、苗木标准、造林成效标准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介绍,开展“绿化行动我先行”活动,是该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为防止活动走过场和流于形式,该县实践办和县绿化办将组成督导组,对各责任单位进展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核内容,以此确保植树造林出成果。(记者 洪广凭 通讯员 叶小斌 黄春木 罗丽丹)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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