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
癌症患者担任村委
多个镇发布整治行
关于依法收缴非法
陆丰征地预公告!
查封3处场所……
“小路灯”点亮“
海丰:大液河水闸
粤超汕尾队“亮徽
开展二三轮车、电
陆丰海域使用申请
凡居住在“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店铺或厂房的人员,且店铺、厂房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必须立即搬离、立即整改。拒不搬离者,市监、供水、供电部门将依法对店铺、厂房进行查封、停电、停水;公安、消防部门将依法对居住人员予以拘留。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人店混居”等消防安全隐患,凡举报属实每宗给予500元—10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0660-96119、0660-6869966。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返聘银龄教师
「心若好·爱
临江仙·豁达
归聚感怀
客服投诉、违法和不良信息、未成年人保护举报电话:0660-3277345 举报邮箱:swsm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