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57571|回复: 0

[汕尾] 一餐饮店老板因这事被拘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6-22 09: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06月19日凌晨01时19分许,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陆丰市甲子镇某餐饮店发生火灾,火灾烧损一台风扇、燃气炉、雨棚、花生等物品。火灾过火面积约13㎡,未造成人员伤亡。


1.jpg

2.jpg


微信图片_20210622091945.jpg

微信图片_20210622091950.jpg



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开展火灾原因调查,经现场实地勘验、询问当事人等相关证据材料,火灾原因认定如下:陆丰市甲子镇某餐饮店,由于朱某在顶楼天面使用燃气炉烧食用油,油锅过热出现明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经过进一步调查,认定朱某存在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引起火灾的当事人处以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微信图片_20210622091955.jpg


微信图片_20210622091959.jpg



消防部门提醒:过失引起火灾会被依法拘留,情节严重者,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鉴,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用火用电,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避免因过失引发火灾事故。

来源:汕尾消防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2026年城区10项重点工作来了!这些方面将有大
[热点资讯] 网传“辽宁锦州一医院有安乐死胶囊” 官方回
[城事报料] 城区一男子被拘留...
[城事报料] 35亿“红包”来了!汕尾率先上线省内首个“广
[城事报料] 92个村居被抽中,快来看看有没有您家?
[城事报料] 抓获92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