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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丽被抓获...
徐某、周某翔、李
喜讯!梅陇珠宝首
海丰:冬种小麦“
梅陇珠宝首饰国际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
关于注销网络预约
解决企业出海核心
关于龙津河段施工
育儿补贴到账啦,
近日,陆丰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明确要求:
​一、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证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或上下学。
二、严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或上下学。
三、禁止未满十二周岁学生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四、督促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两轮车需佩戴安全头盔,确保佩戴头盔率达到100%。
广大家长要加强监管,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全体师生、家长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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