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43043|回复: 0

[汕尾] 这所学校发出告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9-24 10: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告 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的学生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年满18周岁以上的学生才可以骑乘电动摩托车。
2.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要求同学们按规定踩自行车或骑乘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3.从9月26日起,学生的电动摩托车不准进校园。
4.严禁学生在校门口或学校周边停放车辆。

甲子中学安保股

2024年9月22日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陆丰武术扬威京城 8名健儿斩获15金
[热点资讯] 假装申请牛津大学 男子哄骗父母借债近千万
[热点资讯] 中国空调欧洲订单大增,空运一台运费2000元,
[城事报料] 汕尾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城事报料] 最新!陆丰人事任免
[城事报料] 文旅生态科技齐发力 汕尾龙舟何以带动“端午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