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7892|回复: 0

[海丰] 关于确认刘木庚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1-4 17: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24-11-4 17:29 编辑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和《汕尾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拟对刘木庚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公示:
刘木庚,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平东镇南门村委九菜坑村人。2024年9月26日傍晚,南门村委九菜坑村民刘木庚途径山塘,遇到两名小孩溺水求救,刘木庚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成功将溺水的孩子救了上来。刘木庚在危难之时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展现了救人于危难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如对被公示人及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3日17时前,以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海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单位:海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通讯地址:海丰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24室
电话:0660-6696855,  13923586988
联系邮箱:hfzhian@126.com
邮政编码:516400
海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楼主热帖
[热点资讯] “感谢救我一命”32岁博主嘴唇发紫被粉丝催检
[城事报料] 这些车辆被查扣...
[城事报料] 这三人因这事被处理...
[热点资讯] 铜价狂飙下的赢家:中国最神秘矿王旗下公司净
[热点资讯] 排列3游戏1500万元大派奖圆满结束
[城事报料] 公示!有偿收回陆丰市甲东镇人民政府部分国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