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公示网站https://pan.baidu.com/s/1-7Ri-TbPM2pnbn1ML2JUsQ?pwd=1111查看《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广东环保大厦4楼取阅。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8352316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地址: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湖中路70号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广东环保大厦4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是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6日。 建设单位: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