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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市区府公字〔2025〕3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品清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范围位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2.9330公顷(合193.99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1月17日起,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互相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
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来源: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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