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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指挥系统,我市共有15艘跨海区作业渔船长期在东海海域航行生产,船号分别为分别为粤陆渔20355、25115、25178、25199、28829、28839、28666、28788、28877、20333、20366、20377、20388、20399、25122。我局已多次发出召回通知,要求上述渔船返回船籍港接受安全检查。 若上述渔船未在2025年12月25日前返回南海海域,接受全面安全检查,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启动渔船捕捞许可证书吊销手续,并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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