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火头”,是盛行于海丰、汕尾一带的方言俗语,专指家中育有多名儿子的老人,以约定时长为周期,轮流在诸子家中生活、由诸子负责赡养的传统养老方式。
张大公育有三子,且各自成家立业,居所分别在城东、城西与城南。他便与儿子们定下规矩,以一个月为轮换周期:正月居于长子家中,长子全权负责他的饮食起居与日常开销;二月转至次子家中,次子一家亦依约悉心照料;三月再迁至三子家中,三子同样尽心奉养。如此周而复始,便是“食火头”最鲜活的写照与诠释。
“食”字在海丰话的语境中,远不止“吃”这一层含义。放在“食火头”的习俗里,它囊括了“吃穿用度”的全部内容,意味着老人在轮值儿子家中的衣食住行,皆由该儿子一家承担。期间,女儿或是其他亲友若想探望老人,携带些吃食、财物前来,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至于大病医疗这类耗费巨大的事务,则多由诸子共同商议、合力承担。
“食火头”的推行,有着明确的前提条件:老人必须育有两个及以上的儿子。在海丰、汕尾人的传统观念里,女儿出嫁后无需承担赡养娘家父母的责任;不过,若嫁得顺遂或收入优渥的女儿主动参与分担照料责任,那是锦上添花的,兄弟们往往也会欣然笑纳。而在常规的家庭观念中,赡养家中老人的责任,若家中仅有一子,或一子伴多位女儿,便不存在“轮流”的必要,自然也用不上这种养老方式。
而“食火头”的具体细则,全由兄弟协商而定。轮换的时间周期灵活多样,既可依循农历,也可参照公历,时长上有月轮、半月轮,亦有按十天、一周轮换的情况;赡养的地点也不拘一格,大多是老人前往轮值儿子的家中居住,也有部分家庭约定在老家轮流照料。若诸子中有身在外地者,老人因不愿或不便远赴他乡,便会留在原籍,由本地的儿子负责日常照拂,外地的儿子则以钱财补贴;或是轮到外地儿子赡养时,由其按期寄钱,保障老人在老家的生活所需。
在我看来,“食火头”是兼顾公平与温情的养老方式。生活中,因赡养老人的权责划分不清,导致兄弟失和、反目成仇的例子比比皆是。
我家附近有一户人家,家中仅有兄弟二人,父亲早逝后,老母亲不愿遵循“食火头”的模式,执意留在小儿子家中生活。小儿子夫妇毫无怨言,悉心奉养二十余载。未曾想,兄弟二人最终却闹到水火不容的地步。究其缘由,竟是大哥夫妇常年在外人面前搬弄是非:声称自己每月都拿出大笔钱财赡养老母,却质疑钱款去向不明,污蔑老母亲拿这笔钱补贴小儿子家用;还诋毁小儿子懒惰成性,一日三餐之外还要加夜宵,单是夜宵开销便要数十上百元,在他们看来,这般高额开销,若非老人拿亲友赠予的财物贴补,根本无从维持。与此同时,他们还指责老母偏心,不仅将亲友探望时送来的财物尽数留给小弟,甚至把自己攒下的金首饰也都赠予小弟一家;更埋怨老人不肯帮自己带孩子,全然不疼惜大哥家的晚辈。可事实上,这二十多年里,大哥从未为老母的赡养出过一分力、尽过一点责,小弟始终毫无怨言,也未曾因照料母亲获得任何额外好处。大哥之所以编造这些无稽之谈,不过是因自身未尽孝道,怕遭亲友邻舍诟病,才刻意混淆视听、凭空捏造矛盾,转移话题,为自己挣一点颜面。在我们海丰、汕尾地区,此类无中生有之词,听得还算少吗?
换作我是身为育有两子及以上儿子的老人的话,要么循规蹈矩地遵循“食火头”的轮流赡养方式度日,要么便留居老宅或城中居所独自生活,不赴任何一个儿子的家中长住。平日里尽可前往诸子家中走动,或是约着一同吃早茶、擂咸茶,如此便足矣。倘若只在其中一个儿子家养老,纵使儿子儿媳满心乐意,时日一久也难免滋生闲言碎语,更有可能引发兄弟嫌隙,最终导致手足之情破裂。可话说回来,我只有一个儿子,连女儿都没有,所以我以后大概率不需要考虑“食火头”的事。
毕竟人心难测,遇上通情达理的儿子儿媳,尚且能相安无事;可多数情况下,旁人难免会往坏处揣测。因此,身为老人,凡事理应思虑周全,力求做到一碗水端平。
因赡养所引发的这般荒唐的纠葛,在乡土社会中并不鲜见。由此可见,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时,若老人不便独自生活,“食火头”的轮流赡养模式,或是诸子共同分摊生活费、让老人独居的方式,都是避免是非的良策。唯有将权责划分得明明白白,才能杜绝无端揣测,不让赡养之事,沦为兄弟失和的导火索。
“食火头”并非只有一种固定模样,它会随着家庭实际情况灵活变通。我有个亲戚,老两口育有四子三女,女儿们早已各自成家,平日里时常回乡探望二老,这里便不多赘述。老人的四个儿子里,老大老二在香港谋生,老三老四则定居深圳。老两口在老家的日子本就过得滋润,儿子们却都盼着二老能去香港或深圳同住,可老人素来不喜远行。于是四兄弟便共同出资,承担起老两口在老家的吃穿用度。老两口虽不愿去香港,但偶尔还能前往深圳小住,每次去都会在老三、老四家各住上十天半个月,之后便返回老家。老三老四对二老的到来满心欢喜,而远在香港的老大老二,每逢父母到深圳小住,也总会放下手头工作,专程赶赴深圳陪伴父母吃饭逛街,还会送上零花钱让二老买些爱吃的东西。这段时间里,老两口的开销基本无需老三老四承担分毫。
这样的赡养方式,也算得上是另一种形式的“食火头”。因诸多不便明说的缘由,再加上老人的身体状况与地理距离的限制,习惯了乡下生活且尚能自理的老两口,不愿辗转于各个儿子家生活,这般灵活调整的模式,于他们而言便是十分妥帖的选择。不过这种模式也有个前提,就是老人的身体要足够硬朗,否则便需要额外聘请保姆来照料起居。此外,老人留居老宅或城中自有居所,不与儿子们同住,这种模式也是调节、处理婆媳关系,维系家庭和睦的一剂良方。
故此,自组建家庭、成家立业之后,我便时常思索赡养老人的相关事宜。我家中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按照当地的传统观念,妹妹出嫁后本无需参与赡养老母亲的事务,毕竟父亲早年便已离世,是母亲含辛茹苦将我们抚养成人。身为儿子,我发自内心地乐意让母亲来家中同住,赡养老人本就是天经地义的孝道,是为人处世的基本道德准则,正所谓百善孝为先。
然而,在尽孝的同时,我也需要兼顾兄弟之间的感情,更要尊重老人的个人喜好与意愿。因此,我始终坚定地支持母亲采用“食火头”的养老方式,由我和弟弟两人按月轮流照料。这样一来,便能从根源上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闲言碎语,也能杜绝那些会撕裂兄弟关系与感情的潜在隐患。
我之所以认定“食火头”是最公平、最无可替代的养老方式,除了坚信这种代代传承的模式必然有其优越性与合理性之外,更源于从诸多社会实例中见证了它的实际价值。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的本分,但尽孝的同时,更需兼顾各方的利益、情感与生活需求。由此可见,“食火头”无疑是最公平的老人赡养方式,没有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