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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关于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普法教育——致全体师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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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老师、同学、家长们: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本次修订针对未成年人板块作出重大调整,核心思路为"严管厚爱,精准施策,程序保障,惩教结合",既要严管越界行为,更要保护教育孩子,绝非一罚了之或放任不管。为切实做好校园管理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将新法中学校、家长、学生必须关注的五大变化明确如下,请认真学习领会,提前做好准备。

一、打破"低龄免罚"惯例,两类不良行为或面临拘留惩戒彻底扭转"小孩子犯错警察没办法"的认知,明确两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可能依法执行拘留,击碎"年龄小是免罪金牌"的错误观念

1. 行为恶劣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法,但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如校园暴力伤人、聚众扰乱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

2. 屡教不改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1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这要求家校紧盯苗头性问题,及时追踪干预重点学生行为,避免小错酿成大祸。


二、填补"免罚无跟进"空白,建立矫治教育闭环

为杜绝"不罚了之",新法明确对因年龄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必须采取矫治教育措施(法定必做程序),学校需联动公安、家庭、社区深度参与,形成教育闭环。具体矫治措施包括:训诚、责令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定期报告活动情况、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参加社会服务等。学校需配合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全程跟踪引导,切实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把教育责任落到实处。


三、学生欺凌零容忍,明确纳入公安职责,压实各方责任
新法对学生欺凌持零容忍态度,首次将其明确纳入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严重校园欺凌不再仅是校内教育问题,已进入法律视野,可能构成违法。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的学生欺凌,若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或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学校若明知严重欺凌或侵害未成年学生犯罪,未按规定报告处置,将被责令改正,相关责任人依法处分。学校需完善预防、发现、处置全流程,畅通求助渠道,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报告。

四、严护成长环境,明确侵害未成年人行为违法,筑牢校园周边防线
新法新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条款,重点整治:组织、胁迫、诱骗未成年人在KTV、酒吧等不适宜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此类行为明确为违法,将面临拘留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学校需加强学生日常教育,提醒远离不适宜场所;联动家长、社区排查校园周边风险,发现此类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筑牢外部环境安全防线。

五、优化办案程序,升级权利保障,学校需履行配合义务
新法优化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程序,扩大特殊保护范围,明确"合适成年人"制度,询问不满18周岁违法学生,监护人不能到场时,公安机关可通知学校代表到场,保障学生陈述权、申辩权,学校需及时安排合适老师或负责人配合。程序保障同步升级,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若可能执行行政拘留,学生及监护人有权申请不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法构建"精准惩戒、教育矫治、源头预防、程序保障"四位一体体系,法治为青春护航,学校是关键防线。

目前新法已正式施行,学校将组织教师专项学习培训,完善校园管理制度,同步做好与家长的沟通解读工作,共同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让学生敬畏规则、学会自护,在健康环境中成长。

敬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全面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切实做好孩子法治教育,严格履行监护责任。

感谢各位家长的全力配合!
海丰县教育局  海丰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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