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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羌镇森林防火警示案例
2026年3月22日11时许,何某祥受雇到黄羌镇建林村委乌泥塘村一坡地某坟墓进行割草作业,期间因乱丢烟头引发火情,其行为违反了《海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公安机关决定对何某祥处予行政拘留五日。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丰县黄羌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2日
来源 海丰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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