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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选爸爸还是选妈妈?”一位女法官听见孩子没说出的真心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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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记者 李聪 编辑 胡杰 校对 张彦君
在一起离异父母变更抚养权案件中,妈妈提交了一封亲笔信,信里写着女儿愿意跟自己生活;开庭前,爸爸又提交了一段视频,视频里的女儿却说,希望继续跟爸爸生活。
两份证据截然相反,哪一个才是孩子的真实想法?
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张莹决定单独见见这个叫小雪的女孩。
刚见面时,小雪主动表示:“法官,你不用问了,我选我爸。”女孩的回复让问题看起来似乎解决了,但多年跟孩子们打交道的经验告诉张莹,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张莹把这个故事写成了一篇办案手记《无法承受的爱》。
十多年来,张莹审理了大量抚养权、探望权案件。她发现,在父母的婚姻纠纷里,孩子往往是最沉默的人。他们学会迎合、学会站队,也学会把真正的想法藏起来。
在办案手记里,她写道:“每一个来到少年法庭的孩子,都值得被俯身倾听。作为少年法庭的法官,我愿意俯下身子,用孩子的眼睛观察父母,用母亲的心去倾听孩子的心声。也希望每一位身处抚养纷争的父母都能放下执念与恩怨,听一听孩子心底最真实的声音。”
以下是张莹法官的讲述。
听懂孩子
很多人以为,变更抚养权案件中,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表达权,就是问一句:“你愿意跟爸爸还是跟妈妈生活?”
可这些年办案,我越来越发现,很多身处父母婚姻纠纷里的孩子,明明心里有答案,却不敢说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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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法官与未成年人沟通交流。受访者供图
小雪就是这样一个孩子。
为了判断亲笔信和自拍视频哪个是她真实想法,我跟她约在区妇联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基地见面。
她说完自己选爸爸后,又解释给妈妈的信只是当时跟爸爸吵架,一时冲动写下来的,现在已经与爸爸和好了。
但我觉得哪里不对。
我注意到,她书包上挂着一个动漫徽章,就顺着这个话题聊了起来。从动漫聊到学校,再聊到同学,她一点一点放松下来。聊着聊着,她突然哭了。她告诉我,那段视频,是爸爸要求她录的。她一直想回到妈妈身边,可爸爸一次次给她做思想工作。
她低着头说:“我爸说,他一个人把我拉扯大不容易,就算我翅膀硬了,也别想飞出他的手掌心。他还说,就算法院判给妈妈,他也会上诉。如果他知道我今天跟您说了实话,以后就不会让我再见其他法官。”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她真正害怕的,不是做选择,而是说出选择。
后来,我详细记录了她这些年来与父母相处的经历,也和她约定了一个只有我们知道的“心声暗号”。
如果以后爸爸再提交她表达意愿的新证据,只要出现约定好的动作或词语,就说明那并不是她真正的意思。
几个月后,女孩给我打来电话。她说,谢谢我给了她说真话的勇气,她终于和妈妈生活在一起了。可她也告诉我,爸爸因为她的选择很受伤,提出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她希望我帮她转告爸爸一句话:“我选择妈妈,不代表我不要爸爸。”
挂掉电话以后,我心里很不平静。后来,我把这个故事写成了一篇办案手记。我希望更多父母能够意识到,对孩子来说,选择跟谁生活,从来不意味着放弃另一方。
这些年,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孩子。有的孩子,像“夹心饼干”。比如离婚后,她跟着爸爸生活,却依然依恋妈妈。在妈妈身边时,会抱着妈妈撒娇;可爸爸一个电话打来,她立刻改口直呼妈妈的名字。因为她知道,在爸爸面前,自己必须表现出讨厌妈妈的样子;可到了妈妈身边,又拼命证明自己没有变心。他们不是善变,而是不得不在父母面前,扮演着他们各自喜欢的自己。
还有一些孩子,已经把父母之间的矛盾,当成自己的记忆。他们会一本正经地告诉我“爸爸从来不刷碗”“爸爸上厕所总是不把马桶圈提起来”“爸爸一点都不体贴妈妈”。可仔细一听就知道,这不是八九岁孩子对爸爸的评价,而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抱怨,被孩子记了下来。孩子像一块海绵,不停吸收着成年人的情绪,却没有能力分辨哪些属于自己,哪些属于父母。
所以,在少年法庭,我们真正寻找的,从来不是孩子说了什么,而是那些没有说出口的话。很多时候,孩子不是不会表达,而是不敢表达。而法官要做的,不是替孩子作出选择,而是帮助他们放下戒备,让真实的声音,有机会被听见。
他们争的是输赢,伤害的却是孩子
抚养权纠纷案件中,没有一个家庭是一样的。家长们总说,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可真正能从孩子的角度想问题的人,没有必要出现在法庭上。
有人为了争取抚养权,把自己包装成“满分家长”;也有人嘴上说着为了孩子,真正放不下的却是上一段婚姻中的恩怨,还有人争夺抚养权,只是为了减少自己应付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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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法官与社工交流委托社会观护案件情况。 受访者供图
绝大多数案件都是“打篮球式”,双方都来“抢孩子”。
每个人坐到法庭上,都努力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有人拿出学历证书,说自己是硕士、博士;有人强调收入和职业,打印一沓银行流水,显示雄厚的经济实力;有人展示房产以及配套的学区、教育资源,还有人把孩子的奖状、旅游照片、考级证书、成长视频一股脑儿搬到法庭上。
可光证明自己“适合”还不够,他们还要努力证明对方“不适合”。“孩子跟着对方后越来越胖”“成绩下降了”“社交能力变差了”,全都是因为对方不会带孩子。”他们否定的看似是前夫、前妻,实际上是否定了自己的孩子。
我常提醒他们:“今天说的这些,都会写进庭审笔录、判决书,将来孩子是有可能看到的。”可很多人已经停不下来。他们执着于案件的输赢,却没有意识到,每一句贬低对方的话,都像利箭一样射向了孩子。
还有一种案件,争的不是抚养权而是控制权。这种情况,在探望权案件里尤其常见。
比如曾有一个案件,小贝妈妈起诉要求探望孩子。她哭诉,小贝自出生后一直由她照顾,离婚时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才忍痛将抚养权让给收入更高的前夫。可离婚后,前夫却拒绝她探望,双方还因此闹进了派出所。
庭审时,他很笃定地说:“孩子根本不想见她,不信您自己问。”我委托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观护,上门了解孩子的情况。
社工后来告诉我,小贝趁爸爸上厕所时偷偷说:“我特别特别想妈妈,希望法院帮帮我。”但她不敢当着爸爸的面提起妈妈,因为“一提爸爸就生气”。
那次庭审,从上午九点一直持续到下午两点。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做调解。我拿出绘本《我的爸爸叫焦尼》,告诉这位父亲,探望不仅是妈妈的权利,更是孩子的情感需要。可他始终放不下心结:“她想跟我一刀两断,我也得让孩子跟她一刀两断。”
后来我又跟他打了十几次电话,希望他至少先让孩子和妈妈视频。这位爸爸表示,“她真想见孩子,可以去幼儿园围墙外面看,我不拦着。”他惩罚的看似是前妻,可真正受伤的却是他自诩“苦心守护”的那个孩子。
当然,也不是所有案件都在争孩子,尤其是一些非婚生子女案件。表面上看,父母都不要孩子,都希望由对方承担抚养责任。可深入工作后,又会发现事情远比表面复杂。
有人并不是不想养,而是把抚养权当成另一场谈判里的筹码,希望借此争取更多利益;也有人确实不愿承担“一场意外”背后隐藏的沉甸甸的抚养义务,希望把责任彻底推给另一方。
法律能判抚养权,却判不了爱和尊重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最初主要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13年起,少年法庭向综合审判发展,开始审理变更抚养权、探望权、抚养费等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
也是从那一年开始,我从刑事法官转型。刚开始办理民事案件时,我有些不适应。刑事案件讲究的是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什么罪、判几年,都有相对明确的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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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张莹与助理。 受访者供图
而民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更大。办理的第一个变更抚养权案件,就让我犯了难。
我觉得原被告的主张都有道理,真应了那句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请教了好几位资深法官,大家都让我“酌定”。随着办案经验的增加,我才慢慢明白,抚养权案件里,没有任何一个条件能够单方面决定结果。孩子意愿、成长经历、抚养意愿、教育理念、经济能力……多种因素的叠加决定了裁判天平的倾向。
有些案件,我们还会引入“社会观护”机制,由司法社工对双方家庭进行走访调查,把调查结果作为裁判的参考。这也是少年法庭这些年一直的探索。尽管社会观护报告还不能作为民事案件里的证据,但它往往能够帮助法官看到,父母不在场时,孩子真正的样子。
比如有人为了争取抚养权而进行毫无底线的溺爱,孩子说愿意跟爸爸生活,只是因为爸爸不给他报辅导班,可以打游戏、不用写作业。我们当然尊重孩子的表达,但不会机械地按照孩子一句话作出判决。
法官真正要判断的,是哪一种选择,更符合这个孩子当下和未来的利益。
可办案越久,我越有种无力感。法律可以判决抚养权归谁、探望权如何实现、抚养费如何承担,却无法强行注入“以子女利益为先”的思维模式。
有些父母还是会继续在孩子面前诋毁对方,还是会把自己的怨恨倾倒给孩子,还是会要求孩子站队,还是会让孩子在两个家庭之间小心翼翼地生活。
这些,不是一份判决书能够改变的。
有时候,我们苦口婆心地做家庭教育指导,一谈就是几个小时。有时,当事人听得流泪,连旁听的律师都忍不住红了眼眶。可等他们离开法庭,回到原来的生活,很多事情还是会继续发生。
我常跟当事人打一个比方:你们就像在拔河,只是拔的不是绳子,而是自己的孩子。绳子会断,孩子也会。长期的“拉扯”,会超出孩子心理承受范围。
可能是他(她)越来越不敢表达自己的感受,越来越不相信亲密关系;也可能是很多年以后,当他(她)成为丈夫、妻子,或者父亲、母亲时,依然不知道怎样去爱一个人,因为他童年学到的,是对立、控制和站队。这就是创伤的代际传递。
所以,每次询问孩子的时候,我都会先告诉他:“爸爸妈妈都爱你,只是他们现在商量不好,所以才需要法官听听你的想法。”我希望,至少在法庭里,孩子不用替任何一个成年人承担情绪,也不用因为自己的选择而感到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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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法官向少年儿童进行普法宣传。 受访者供图
在我看来,离婚诉讼中,要做好课题分离,把孩子和其他事项分开。孩子需要的是在父母分开后,依然能够拥有完整的父母之爱。
孩子眼里,真实的爱从来不需要满分,只需要尊重。孩子愿意跟任何一方生活,不代表抛弃了另一方。父母双方都不应该用“为你好”捆住孩子的选择,也不应该用“你选谁”测试孩子的忠诚。孩子虽然年龄小,但也有自己的感受、判断和渴望。
如果父母的爱只能以“服从”来兑换,那是否代表孩子没有被真正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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