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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想象吗?一张假结婚证,竟比一张真结婚证还要管用?这是多么的荒诞。 上海一名患癌女子朱女士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医院培育了冷冻胚胎,她持真实的结婚证申请销毁该胚胎,却遭到医院拒绝。朱女士随即将丈夫、第三者和医院起诉至法院。 2019年,朱女士查出肺癌,手术切除恶性组织后一直在家休养。2025年,她意外发现,丈夫带着第三者到医院做了试管婴儿,且已成功培育出了受精卵。 朱女士看到这个消息,简直肺都要气炸了,关键是她已经得了肺癌。随后,朱女士持真实结婚证前往医院,要求核实信息并销毁该枚胚胎,没想到,竟遭到医院拒绝。 仅凭一纸伪造的结婚证,就能打通辅助生殖的“生命通道”,堂而皇之地培育出胚胎。更令人难过的是,事后医院竟表示:如果朱女士后续与丈夫办理离婚,丈夫与第三者再重新办理真实结婚证,那么凭借新结婚证,冷冻胚胎可以再次移植。 敢情朱女士还得赶紧离婚,成全这对男女。请问,朱女士手里那张真结婚证,尊严何在?医院的尊严何在?法律和伦理的底线何在?这对病床上挣扎求生的朱女士而言,是何等的伤痛? 医院没有权限直接销毁,那么当务之急,是否应该“冻结”这枚胚胎的一切可能? 其次,有律师指出,假结婚证和婚外情的辅助生殖建档合同,因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自始无效。既然合同无效,那么医院基于该合同接收、培育胚胎的基础便已崩塌。接下来,不应再由朱女士去求着医院“销毁”,而是要由监管部门倒逼医院启动内部审查,医疗机构既然能建档,就必须建立起相应的退出机制。 我们关注朱女士,不仅是声援一位患癌妻子的呐喊,更是要推动形成一个铁的制度共识:真证绝不能被假证羞辱,技术不可为背叛铺路,法律绝不能给受害者一条只有伤痛、没有出口的死胡同。尽最大努力,保障朱女士的权益,这才是对朱女士最好的慰藉,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最有力的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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