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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李富意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我委在区公安分局公众号公示李富意见义勇为确认情况,其内容如下:
李富意,男,身份证号码:441581200012110077,广东汕尾陆丰人。2026年3月17日,李富意在马宫街道保利金町湾发现一位老年女性走下约1.5米高楼梯时不慎踩空跌倒,危急时刻,李富意第一时间冲上前将老人紧紧抱住,有效防止其继续滚落,避免造成更严重后果。
经公示,在确认李富意见义勇为公示期间(2026年7月30日至8月7日),我委未收到相关异议,现决定对李富意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
汕尾市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来源:平安汕尾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