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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夜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遏制涉酒交通事故发生,汕尾公安交管部门常态化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各类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为群众安全畅通出行保驾护航。
现将近期查处的酒醉驾案例 予以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1 2026年9月4日21时许,驾驶人陈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粤NE***0的小型轿车外出,途经陆河县河田镇宝河路路段时被陆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7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后经抽血鉴定,陈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2026年9月6日晚,驾驶人吕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外出,途经陆河县河口镇南溪中学路段时被陆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吕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6mg/100ml,属酒后驾驶。
民警现场对吕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情节严重及造成后果程度,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酒驾醉驾有多危险 一起来看 ↓↓↓
▲司机醉酒驾驶小车上路,结果酒气发作,连人带车冲入河中。
▲司机醉酒驾车途经某路段,因不胜酒力,直接撞上路边车位停放的车辆。
酒驾的危害
除此之外,这些酒驾误区千万别踩:
误区1:只喝一杯低度洋酒 / 啤酒,不会超标 酒精检测是看血液酒精浓度,和饮酒量无关。每个人代谢能力不同,一杯洋酒足以突破醉驾红线,不存在 “少量没事”。
误区2:隔几小时、睡一觉就能开车 判定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酒驾醉驾,不在于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准。因此,睡醒≠酒醒,驾驶人饮酒后应充分休息,待身体完全恢复后再驾车出行。
误区3:吃解酒药可以开车 解酒药并不能起到快速降低体内酒精含量的效果,只能缓解酒后症状,人醒不代表酒醒,不能以此来躲避酒驾的检查。
误区4:多喝水可以稀释酒精 不少人以为多喝水能蒙混酒驾检测,其实只能冲淡口腔残留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肺部呼出气体,酒精靠肝脏缓慢代谢,短时间喝水根本降不下体内酒精浓度。
平安出行是每个人的心愿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作为家人朋友 也要做到劝阻酒驾 让每个人都能平安回家! ​来源:汕尾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