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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6年粤港澳大湾区中秋晚会于2026年9月21日在汕尾市体育中心举行,为维护活动期间的空中安全及现场群众的人身安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9月20日08时00分至9月21日24时00分
二、管控区域
以汕尾市体育中心为中心点,向外辐射半径2公里区域内进行临时空中禁飞管控(中心点坐标:北纬22.788815,东经115.401024)。
三、管控对象
管控期间,除经报备同意的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禁止在管控区域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新闻拍摄需要使用的无人机请到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报备,联系人翁警官,联系电话:0660-3372001。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