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城物业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者: 缘来缘去 | 发布时间: 2025-6-14 20:53| 查看数: 17460|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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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城物业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陈治赠   2025年6月14日

     今年6月2日,位于海丰县城三环路南海丽路西侧第一城物业致电业主,报称:3栋A梯302号房有污水从室内流至电梯口。

     302号房业主在深圳居住,偶尔才回来住几天。接电后立即赶回第一城,发现302号房如同污水池,恶臭扑鼻。十几厘米深的浑浊污水浸泡各个房间地板,衣橱、沙发、床铺等所有家具甚座(脚架),满目疮痍,损失惨重。业主聘请九木堂装修公司陈总和装修师傅;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到场并报警,共同勘查现场,调阅客厅监控,发现污水倒灌现象早在5月23日就已开始。确认302号房受浸原因为本栋楼外、二楼厨房位置下排水管道严重堵塞,导致本栋20多层住户的生活污水无法正常排出倒灌,形成巨大水压,冲破三楼302号房厨房生活用水出口管道接口,汹涌而出,遭致302号房受浸。好在有洗手间排水管道“泄洪分流”,水位才不会升高,造成更大损失。

      因二楼该房尚未售出,厨房位置下排水管道严重堵塞无人知晓,遭致20多层住户的生活污水无法正常排出倒灌,302号房受浸。明显是物业管理失误所致。事实上,302号房污水泄流至电梯口问题,早在5月25日左右,就有住户向物业管理多次反映,物业管理人员置若罔闻,拖到6月2日才电告业主回来,明显失职、失责。

      物业管理人员当场自行安排人员割断二楼外排水管道,清理淤塞杂物,防止污水再倒流进302号房。並调来抽水机排放302号房积水。但地面污泥、受侵物件一时无法当场淸点、清理。物业管理人员反复承诺:“不用担心,赶紧清理,责任在我们物业,我们会承担所有责任和赔偿费用”。要求业主与装修师傅对接进行紧急清理、清洗和预估损失。物业管理处责任人叶总郑重承诺:302号房受浸是他们的责任,一再表示要赔偿损失。

      经过地面多次清洗,受损物件清点、清理之后,计有一扇房门、2个衣橱、一副真皮沙发受损无法使用(部份衣物不计)。物业管理人员与物业管理处责任人叶总态度骤然反转,无视受损物件实物在目,矢口否认其应承担责任的承诺,互相推诿塞责。经多次交涉、协商,第一城物业管理处依然拒不赔偿。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302号房受浸,是物业管理对楼外排水管道没有履行维修、养护义务。302号房业主蒙受的损失,第一城物业管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图为抽了房內积水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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