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山东省寿光市文家街道桑家村村民 ,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期为三十年,自1999年颁发了家庭承包土地使用证书,至2029年试用期结束,还有17年使用权,但是在今年7月村委强行“调整”“流转”我们的土地及大棚,而且没有任何的补贴,2012年7月8日天地和大棚被断电,前后道路被挖断,致使不能生产。造成严重的损失。
7月19日下午,在村主任桑庆德及街道办主任张东光,朗晓辉带领村委,用挖掘机对大棚进行毁灭性的挖掘,将我们用以维持生计的唯一经济来源的大棚,像垃圾一样被一扫而光。我们去阻挡,结果被围堵追打;报警,110说不敢管。当天晚上11点又放火烧了大棚的草帘。
第二天我们到市委上诉,又被**局退回了街道办。7月25日我砸坏了挖掘机一块玻璃。村委他们叫了市场***,而且把我拘留十天。扣留期间违反宪法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及秘密,把我手机上拍的相片删除。
但是我们坚信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被其上下其手,滥用权力,我们无能为力,我们无处申诉。我们一介村民,难道就真得不到国家立法的保护吗?任他们胡作非为吗?我们要上诉,寻求国家法律的公平公正。宁死在北京也不死在桑家村
我们只想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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