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南塘村官叔侄共同创造财富。卖地15万平方米并制作假合同诈骗贪污地皮款。
村官:温初彬。男。汉族,陆丰市南塘镇溪南八村人,1995年任陆丰市南塘镇溪南八村村长期间,把前任村长温佛助多年来存放在南塘信用社二分社的定期存入几十万元,与其叔父温水俊(原溪南村委员副书记)合谋,假制存款人印章,打通信用社关系,私自支配,于是流入叔侄两自己口袋。初尝甜头后,叔侄二人目无王法,变本加厉,财迷心窍在任职期间及幕后操作,制作假征地合同等,至今已卖出土地及村民耕用地达15万平方米,并独霸村民约万余平方土地,村民找其理论,竟胯下海口,说在陆丰市吃得开,谁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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