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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温初彬。男。汉族,陆丰市南塘镇溪南八村人,1995年任陆丰市南塘镇溪南八村村长期间,把前任村长温佛助多年来存放在南塘信用社二分社的定期存入几十万元,与其叔父温水俊(原溪南村委员副书记)合谋,假制存款人印章,打通信用社关系,私自支配,于是流入叔侄两自己口袋。初尝甜头后,叔侄二人变本加厉,财迷心窍在任职期间及幕后操作,制作假征地合同等,至今已卖出土地及村民耕用地达15万平方米,并独霸村民约万余平方土地,村民找其理论,竟胯下海口,说在陆丰市吃得开,谁都不怕。
温初彬现在已被免去党员及党干部资格,并被拘留在陆丰市刑侦大队接受调查。其叔温水俊仍逍遥法外,称他侄子被抓是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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