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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政府委托”是否演化为“个人敛财”?——聚焦广东陆丰“坟爷”三大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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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00: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广州7月25日电(记者 毛一竹、詹奕嘉)24日下午,因被举报违规经营公墓敛财数亿元的广东陆丰“坟爷”林耀昌,委托家属和律师在广州举行了一场“新闻发布会”。林耀昌的哥哥林耀武在现场打出红色条幅:“我弟不是"坟爷"”,高调“喊冤”并一一回应举报内容。而实名举报“坟爷”的陆丰市原潭东村委会主任林键国随后也现身接受媒体采访,对“坟爷”家属的说法进行了驳斥和反击。


  针锋相对的举报和“喊冤”背后,究竟谁是谁非?“违规敛财数亿元”的举报是否属实?地方政府委托经营公墓的一纸协议,是否异化成为部分人“非法占地敛财”的工具?


  焦点一:委托私人建公墓是否合法?


  今年3月,林键国实名举报原汕尾市人大代表林耀昌违规经营位于潭西镇的安福公墓。此后,林耀昌、林耀忠兄弟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陆丰市公安局刑拘。而举报人林键国也被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刑拘,后又取保候审。


  针对外界关于安福公墓是“官商勾结”产物的说法,林耀武24日向记者出示2008年陆丰市政府及陆丰市民政局发出的文件批复,称安福公墓建设经过陆丰市政府及民政局认可批准,缺乏资金的潭西镇政府按“保本微利”原则引进社会资本。“潭西镇领导多次找到林耀昌、林耀忠,邀请他们响应政府号召、造福乡里。”


  针对林耀昌家属拿出政府文件自证“清白”,林键国反驳说,安福公墓是潭西镇政府承包给林耀昌的,本身就不合法,而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林键国告诉记者,安福公墓的法人代表、产权、资产均系镇政府,原潭西镇领导将此项目委托给林耀昌经营,并在物价局等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文件,使得安福公墓蜕变成经营性墓园。


  25日中午,陆丰市政府新闻办向记者确认,林耀忠、林耀昌作为直接责任人与潭西镇政府签订过《潭西镇生态公墓园项目委托协议书》。这份协议书要求林耀忠、林耀昌必须在国家、省、汕尾市、陆丰市及相关部门关于殡葬管理和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管理条例规定及许可范围内筹建、经办和管理安福墓园,筹建、经办和管理期间所发生违规行为一切责任均由林氏兄弟承担。


  目前,陆丰市国土局已调查认定:安福公墓两期三批次实际使用农用地面积共6.66公顷,山体破坏面积达12.46公顷,未经国土部门依法批准,属于未批先建。陆丰市国土局认为,潭西镇人民政府未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其行为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而且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于今年4月开出《土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将此案移送陆丰市公安局审查。


  焦点二:是否违规经营大幅敛财?


  林键国举报称,根据《广东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公益性生态墓地是为当地村民安葬、安放骨灰或者安葬遗体的农村基层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并且不以经营为目的。但林耀昌以每平方米超过2000元的价格经营墓穴,并把墓穴卖给了一些外地人,凭此非法获利3亿多元。


  林耀昌家属认为,“非法敛财上亿的”说法是“无中生有”,林耀昌建墓经营实则是“亏本生意”。


  林耀武说,安福公墓一期工程时,墓穴费为850元每平方米。2012年以后二期工程的墓穴费分为四类,每平方米价格分别为800元、1400元、1900元和2300元。“这些定价都经汕尾市物价局批复同意,林家兄弟为安福墓园投资了6300万元,至今只收回1000多万元,这叫什么占地敛财?”


  陆丰市纪检部门初步调查的结果显示,安福公墓确实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未能完善用地手续,非法占用农用地;二是有违规对外经营行为,其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乡镇;三是建设、出售超面积墓穴;四是个别墓位档案资料未附有火化证明或迁坟证明。


  今年4月10日,陆丰市公安局对潭西镇人民政府和此事直接责任人林耀昌、林耀忠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林耀忠6月16日经传唤到案,并于7月19日经陆丰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林耀昌7月16日被抓捕到案。此案已于7月23日移送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侦办。


  焦点三:当地领导应承担什么责任?


  林耀昌家属认为,建设公墓的相关手续都是潭西镇政府一手办理,林家兄弟只负责投资运营,陆丰市国土局才是“坟爷”一事的罪魁祸首。林耀武说,安福公益墓园已经符合办理用地手续的条件,但陆丰市国土局受理建设用地申请4年却一直没有作出答复,其行政不作为才是造成“坟爷”一案的关键原因。


  这种说法是否有理?当地领导干部在这一事件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陆丰市政府新闻办向记者透露,今年4月,陆丰市公安局对林耀昌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立案侦查的同时,陆丰市纪委已对涉及“坟爷”非法占地一事的多名领导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其中包括,作为法人主体单位的潭西镇原党委书记林华彬、镇长庄利杰,原潭西镇党委副书记钱健雄、原潭西镇人大主席赵武装、现任镇长陈建钢以及作为殡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的市民政局原任局长蔡秉陆、现任局长林少葵和分管殡改工作的副局长林贵淑及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沈哲等9名领导对安福墓园所存在的违规问题负有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责任,是失职行为。


  陆丰市新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陆丰市委、市政府已要求相关部门认真依法查处“坟爷”,目前有关问题正在调查之中。


来源:新华网  作者:毛一竹 詹奕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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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6 08: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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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异化成为部分人“非法占地敛财”的工具?


发表于 2013-7-26 10: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汕尾官方所委托说白了,是把國有资源,本该属于全民共有資产,让亇人发了财。这样只要你是合式人选,他发財你也发了财!!!
发表于 2013-7-26 17: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7-28 18: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一致向前看!即将推出《铁腕治乱,振兴陆丰》
发表于 2013-7-28 23: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果断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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