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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扶持振兴战略机不可失,明日海陆丰新格局设想!
​1986年底,汕尾设市方案报告被正式递交到国家民政部和建设部,当时在汕尾镇建市方案报告未获批准!国家有关部委认为,海陆两县的经济总量和汕尾镇原有的建设规模、人口等方面的“硬指标”,均未达设市条件。
1986年的时候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明确指出汕尾镇先天不足未达设市条件,可1988年何以依旧一意孤行,选市址在这里,死胡同走到底!
汕尾建市近26年的见证,汕尾镇做为市址先天不足再加上后天乏力,以及“依港立市”的方针失误,导致海陆丰经济社会一再后人,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排名垫底。改革开放造就了深圳汕头两大特区,汕尾居中,在两大经济特区间一味“依港立市”的方针做法不正确,本应该谋求错位发展,成为两大经济区的互补,而不是在两大强手中分一份羹!要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再好的优势也不如再好的政策,“依港立市”根本不可能有作为,更何况想通过“依港立市”辐射带动整个海陆丰地区就更难拉!
汕尾市无能无力辐射带动海丰发展,无能无力代管陆丰,今日海陆丰现状不堪,海丰交通面临崩溃,陆丰社会格局动荡,改变刻不容缓,故海陆丰大变必在今朝,在下揣测有三个可能性:
1、汕尾市重组成新的海陆丰市;
撤汕尾市,全面打造海陆丰市,新市市中心设在海丰,新市全面直管海丰、陆丰、陆河、深汕特别合作区,原城区及红海湾新区。至于原汕尾市区则作为海陆丰新市的一个重点区来开发,毕竟红海湾新区已经通过,且多年市区建设,有所基础,不能放弃,使汕尾建市成果全然付之东流。
注:撤汕尾市,成立新市后,如陆丰由新市代管,则市名为海丰,毕竟只是代管,市名不能把陆丰捆绑进来,至于其他不变。
2、汕尾市重组成海陆丰新区,并归深圳代管;
撤汕尾市,全面打造海陆丰新区,新区区中心设在海丰,新区全面直管海丰、陆丰、陆河、深汕特别合作区,原城区及红海湾新区。至于原汕尾市区作为海陆丰新区的一个重点区来开发,毕竟红海湾新区已经通过,且多年市区建设,有所基础,不能放弃。
重组后海陆丰新区做为深圳的一个新区,由深圳全面代管,借助深圳的力量的辐射大力发展汕尾,通过特区带老区,珠三角带环珠三角,优化发展区对接加快发展区,海岸线对接海岸线发展汕尾。拉动海陆丰整体的发展,靠海陆丰一己之力,改变不易,且深圳产业就业的饱和,也需要寻求一个飞地作为互补,海陆丰优越区位,大量空白土地资源正好可以弥补深圳的土地不足的困境!
3、汕尾拆分为海丰陆丰二市,双双省直管;
延续1988年汕尾建市前的模式,汕尾市分为海丰陆丰二市,市城区回归海丰,海城作为新的海丰市城区所在,陆河则回归陆丰管辖,东海做为陆丰市中心所在,之后海陆二市双双省直管。
以上三种做法,在下倾向与第二种,汕尾市重组成海陆丰新区,并归深圳代管,借助深圳力量辐射带动海陆丰的发展!
另外这个改变是当前,至于以后是强强合并,还是海陆丰新区单独立市灵活管理,那是以后的事情,因为区域的划分及变动随着历史的脚步一直在变以更适应发展潮流!即使以后有地市合并的情况,拆分汕尾市后的陆丰陆河并入潮汕揭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陆丰发展一直向西,那怕和潮汕揭为相粘在一起也一样!
穷则思变,刻不容缓,大家投票选选这三种方法那种更适合立足长远,更有助于扭转不堪,改变海陆丰的现状!
海陆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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