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民网讯:8月9日,陆丰市召开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培训会,按照省委第五督导组到陆丰督查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对村(社区)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再加温再鼓劲再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实践办主任马友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辅导讲话,强调要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把进度、成效、放在心上,把步骤、程序抓在手上,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任务。 会上,马友明常委通报了全市镇(区)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指出8月1号市委召开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后,各镇(区)高度重视,全力投入,在保质保量前提下,目前全市21个镇(区)已全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比省委要求10号前完成的目标还提前1天,得到了省委和汕尾市委督导组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不足,要求各镇(区)在下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继续完善充实班子和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迎接省委第五督导组在“回头看”环节的抽查。 马常委要求,各镇(区)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按照五表三流程图的步骤,认真把好材料质量关、谈心谈话关、批评关和会议关“四个关口”,确保达到时限目标、质量目标、责任目标、统筹目标“四个目标”。一要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镇(区)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好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镇(区)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驻村(社区)领导,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所驻村(社区)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准备工作,并亲自指导组织实施。各镇(区)党委组织委员要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扎实推进本辖区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天按时上报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好市委下发的各项表格,注意指导各村(社区)党组织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党员民主评议表》收集归档工作。二要把进度、成效放在心上。要把20号这个时限作为红色警线,牢牢在记在心里,根据本辖区村(社区)党员的实际情况,确保8月15号前完成70%的工作,20号100%完成任务。要根据本辖区党员的实际情况,按照党员评议的“好、一般、差”的等级,细化评定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做好等次评定工作,把握好尺寸。三要把步骤、程序抓在手上。要按照《基层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陆丰市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图》,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前3天,提前通知本支部党员;参会党员要达党员总数80%以上,如党员人数达不到,可先召开支委会,再另行组织党员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评议;对外出流动党员应提前电话通知他们回来参加会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会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总支部)说明原因,对党员有意见或建议的,可用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总支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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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民网编辑部
通讯员:晓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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