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楼主: 飞过日

[论汕尾] 关于埔某宫纲要的几点疑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15 00: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过日 发表于 2016-5-15 00:24
政治纲领的话要慎重!千万千万慎重!一不小心就是反革命反动派或反动分子。

现在的年代,我相信不会乱扣裮子的,就算说错了,主要不是故意的,我相信政府一定会谅解的,要不谁敢上网发表言论。
发表于 2016-5-15 00: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迟早要栽大筋斗的,第六感觉判断。
发表于 2016-5-15 00:59:4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5 00:33
迟早要栽大筋斗的,第六感觉判断。

知道您对谁都是这么祝愿和翘肦的!您就是这心思的主!
发表于 2016-5-15 01: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已过去了,何必再抓着不放呢?过去了就过去吧!不要再炒作了!
发表于 2016-5-15 06:21:2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4 18:28
除了风花雪月的诗词之外,请楼主先去学学人文精神领域的小儿科常识,再来提这些问题吧!时间别太长哦!

小儿科不重要?其实不然,治疗小儿的病特别复杂、特别难。如那位被称为“陶同志”的小儿,顽顾不化、无理取闹、歇斯底里,尤其癫痫发作的社会,见言就骂,见语就咬,全然不看对象、不分敌我。所以,治疗这样的小儿科病,难度的确很大。
发表于 2016-5-15 09: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热闹各自说,一波未了又一波,若是学问共探讨,这般厮杀无奈何?!
 楼主| 发表于 2016-5-15 15:33:0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5-15 01:21
事情已过去了,何必再抓着不放呢?过去了就过去吧!不要再炒作了!

是的,好贼兄也说过。再炒没什么意义。
不过郑主任把它写入纲要,这性质就大不同了
发表于 2016-5-15 15: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肉一出,谁与争锋。有人搭便车夹带点私货消费下埔网友而已
发表于 2016-5-15 15: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被审核,真无聊。
 楼主| 发表于 2016-5-15 15:43:5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风大网佬 发表于 2016-5-15 09:52
论坛热闹各自说,一波未了又一波,若是学问共探讨,这般厮杀无奈何?!

大网兄好。
这不是厮杀,愚认为某某人道歉认错就算了,
何必揪住不放,更有甚者写入纲要!
纲要是什么性质相信有点知识的人都懂。
作为某政府部门主任把它写入纲要,俺认为小题大做、或可能落井下石,这不应该吧?起码要留条路仔科人活!得饶人处且饶人。大网兄您说是不是?
发表于 2016-5-15 15: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4 19:59
对不起!如果连我为何写“纲要”的道理都看不懂,我是不会上胡搅蛮缠的当而耐心作什么解释的。这是写给明 ...

纲要好像是文革语言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