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爷”林耀昌关联广东陆丰市农信社不良贷款7个亿的涉嫌骗贷案,是汕尾地区最大骗贷案。 “坟爷”骗得巨额贷款后,除了用于自己购置豪车,大摆宴席等挥霍外,几乎都用在从事犯罪活动和为其脱罪方面。例如,行贿原陆丰公安局局长陈俊鹏(已被佛山市法院判刑),购买农信社2000万元股金,涉嫌通过其名下经营的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发放高利贷,以及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等情形。 一边是林耀昌采用非法手段骗到钱来花天酒地、编织“地方关系网”,一边是实名举报人林键国长达八年举报……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此前,当地公安机关原副局长、原班人马涉嫌充当保护伞,一直以“举报人无权举报、涉事主体陆丰市农信社没有移送或报案等为由,”拒不依法对“坟爷”涉嫌的罪名立案侦查并违规暂结。 其后四年间,举报人林键国迫于无奈,便向中央政府国务院、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国家公安部、国家银监会、广东省银监局、广东省农信社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该案经广东省银监局、省农信社自2012年3月至2016年2月历经4年时间的反复调查和认定,并在广东省金融办、省银监局多次督办下,在2016年8月30日省农信社终于向陆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移送报案案件线索,但被拒绝受理。 因该案影响恶劣,性质严重,在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重视下,于2016年10月18日下午,由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直接受理此案。目前,尚未移送法院起诉。 警方未对骗贷人立案,回避农信社报案之嫌 虽然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受理农信社的报案,但自广东省、市农信社第二次于10月18日移送报案已过一个多月,但在法定时限内,汕尾市公安局未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根据法律规定,报案人广东省农信社应就此案向检察机关提请检察立案监督。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事实上,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人员没有重视涉及近7亿元不良贷款的“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罪,没有进行实质侦查。另一方面,广东省农信社也没有重视“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罪是否立案,对将近7亿元国家财产面临的流失风险视而不见,也没有向检察院提请法律监督。 据了解,办案人未有针对农信社已移送报案的“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罪立案,反而针对举报人林键国向国家公安部举报“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的信件,故意回避和转移“坟爷”骗贷案关键问题。 换句话说,银监部门、农信社已现成的报案犯罪线索,警方办案人员不给予立案侦办,反而纠缠举报人的举报,演变为互相推诿,故意拖延时间,某些人有故意推迟案件立案查办的嫌疑。 但广东省银监局、省农信社查实并已依法移送报案的证据,也就是举报人一直向有关部门举报的事项完全一致。对此,举报人认为,汕尾警方应当就农信社报案“坟爷”林耀昌涉嫌骗取的“四笔”贷款犯罪线索立案侦查。 实名举报人林键国称,“坟爷”此次涉案的金额约7800万元并关联陆丰市农信社7亿元不良贷款,目前这笔巨款下落不明,极有可能被“坟爷”用来行贿国家司法人员,为其脱罪。 举报人认为,广东省银监局、省农信社已经依法认定并向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送报案“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犯罪线索,证据确凿、充分,事实清楚,汕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法应当及时对“坟爷”林耀昌涉嫌骗贷罪立案侦查,并告知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 内幕:“坟爷”通缉仍骗贷780万,农信社“内外勾结” “坟爷”犯罪被网上通缉,仍能成功在陆丰市农信社骗贷数780万元,显然离不开农信社某些领导“内外勾结”,而省银监局、农信社仍拒不对“内外勾结”协助林耀昌骗贷的银行人员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 “坟爷”涉嫌七亿系列贷款犯罪案,系其与陆丰市农信社原主要领导、评估公司及陆丰市国土局主要领导,以及陆丰环保局干部袁玉红、在逃犯陈小敏、林春强等人“内外勾结”,涉嫌以欺骗手段、虚构贷款项目,改变贷款用途,使用非法资质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企业,伪造公司或法人流水账及财务报表,变相抵押证明,超出抵押物价值进行关联、相互担保、重复抵押,骗取7830万元及关联陆丰市农信社七亿元不良贷款,期满后拒不返还。 林键国感慨,“坟爷”勾结官员诈骗贷款,犯罪手法极其嚣张,视国法党纪为儿戏。例如,与其妻子以离婚协议然后互相抵押骗贷,利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做抵押骗贷,甚至在“坟爷”被警方通缉的期间,还从陆丰农信社骗得贷款780万元。再有,其利用已被“铁路公司”征收4年之后的土地进行作假评估报告取得贷款800万。其行为已在陆丰地区乃至整个汕尾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民愤极大。 黑幕:多名当地官员涉嫌充当“保护伞” 据媒体报道,“坟爷”林耀昌系汕尾、陆丰两级人大代表、陆丰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已多次行贿行政、司法机关领导的前科,其被追逃时仍现身邀请当地原市公安机关副局长施某、市法院原院长陈某、市纪委领导陈某等7名行政、司法机关厅、处级领导干部聚餐议事,该情况经官方媒体报道后,汕尾市纪委曾介入调查,但其等人没有因此而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干扰骗贷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该案涉及多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案件查处,汕尾、陆丰“经侦”有前车之鉴,且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办案规定,渎职、包庇、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 “坟爷”林耀昌的同伙陈小敏虽被追逃,放任至今21个月未归案;陆丰市纪委移送刑满释放人员、打击报复案元凶林中存涉嫌犯罪线索至今18个月仍遭推诿;2010年6.29和10.11两案决定并案侦查至今近5年仍遭压案不查。 鉴于“坟爷”林耀昌涉嫌系列骗贷案件特别重大,涉及关联数额近七亿,当地多名关联利益官员插手干扰案件侦查。据此,举报人希望广东省纪委、广东省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能够依法查处部分不作为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渎职的问题,遏制他们那一套长期“弄虚作假”的伎俩。 希望国家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加大督办侦查力度,早日依法对“坟爷”林耀昌等人涉嫌骗贷罪以及其他遗漏罪立案侦查。同时,希望汕尾市公安局“包案领导”副局长、经侦支队长排除干扰,以示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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