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运载鞭炮集中填埋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汕尾、陆丰两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清明节期间,我镇在加大宣传教育,开展清理整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同时,连续四天组织镇、村干部与市派驻机关单位领导、同志等人员,分别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设立检查岗,对经过的车辆和群众携带的祭扫用品逐一检查,对其中夹带的鞭炮依法予以收缴,先后缴获鞭炮一批,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山火和森林火灾的发生,使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形势整体稳定。
4月6日,我镇将清明节期间收缴的鞭炮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把缴获的所有鞭炮全部拆散,并用水淋湿,然后由环卫车辆载往填埋地点集中填埋,这充分体现了镇党委、政府对消除山火隐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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