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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红草青草圩自来水严重污染,谁来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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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20:23:4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7-4-22 20:32 编辑

位于红草青草圩自来水太污染,村干部不闻不管,一直危害村民健康,青草管区报什么该社区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镇、困难不上交”,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化解了大量基层民间矛盾纠纷,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连村民健康问题都没解决,为官不为,贪污腐败,私卖集体土地,希望有关政府出面解决自来水问题,还村民一片健康,再将贪官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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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2 20:41:3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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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长信箱对城区红草镇青草墟后径园村路被封的回复2017/4/15 15:23:00 提问人:讲实事关于市长信箱对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后径园村村路回复的质疑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我们是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墟芳园村村民的村民。首先感谢政府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调查,给我们一个回复。但对于我们反映芳园村村路被封原食水井被埋的情况,市城区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报告我们表示质疑。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个质疑:   1、协议遗失查无实据,村务的档案的保存是存放在居委会的,为什么能够用一句因年代久远遗失就敷衍了事,而且值得怀疑的是时间只是近几年来的而已,因此我们觉得居委会干部有毁灭证据嫌疑,针对村民要求出示证据让人信服村委屡次不出示证据,有说假话的嫌疑。   2、40万元有记入村务账户,按照一平方170-200元不等,按照实际换算一亩等于666.7平方米,40亩即为26668平方米,40亩实际收入应为按最低170元一平方米{170*40*666.7(26668平方)=4533560元。剩下4百多万元到底哪里去?请上级部门给予核查。   3、40亩土地的使用如此大面积的征地应该是政府进行征用,村委是否有如此大的权利出卖土地给私人老板,且没有公示等程序,手续程序是否合法?   4、吴某已购买县道X125旁商铺3间已经足够作为生产车间了,是对其照顾有加,按照法律法规一个农民只能拥有一座宅基地,吴某已经拥有了3间商铺为何居委会又再次划分一千多方土地给吴某作为生产用地,这是出自于什么目的,有没有合法手续。原食用水井至电影院附近1千多平方土地又怎么能卖给吴某。是否出现暗箱操作的违规情况,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5、40亩集体用地要出卖,是何用途?如是居民宅基地为何我村村民没有购买到一间宅基地,该地买卖时候为何又没有公示告知村民?   6、回复称:40亩集体用地居委会称规划已报备国土部门,是否可规划;国土部门有否回复?如果手续齐全,国土部门必定给予办理相关证件,为何没有办理国土证,报备并征得职能部门的同意。   7、回复称已给后径园村规划了三条8-10米不等的村路。只有村中一条不足几米的小巷进入后径园,村后一条路并非为我后径园所用,是新建区必经之路;村前一条路基本没有着落,何路之有?自我古井至村里的耕路已被吴某商铺占有。   后径园村全体村民
发表于 2017-4-22 20:41:3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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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长信箱对城区红草镇青草墟后径园村路被封的回复2017/4/15 15:23:00 提问人:讲实事关于市长信箱对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后径园村村路回复的质疑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我们是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墟芳园村村民的村民。首先感谢政府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调查,给我们一个回复。但对于我们反映芳园村村路被封原食水井被埋的情况,市城区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报告我们表示质疑。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个质疑:   1、协议遗失查无实据,村务的档案的保存是存放在居委会的,为什么能够用一句因年代久远遗失就敷衍了事,而且值得怀疑的是时间只是近几年来的而已,因此我们觉得居委会干部有毁灭证据嫌疑,针对村民要求出示证据让人信服村委屡次不出示证据,有说假话的嫌疑。   2、40万元有记入村务账户,按照一平方170-200元不等,按照实际换算一亩等于666.7平方米,40亩即为26668平方米,40亩实际收入应为按最低170元一平方米{170*40*666.7(26668平方)=4533560元。剩下4百多万元到底哪里去?请上级部门给予核查。   3、40亩土地的使用如此大面积的征地应该是政府进行征用,村委是否有如此大的权利出卖土地给私人老板,且没有公示等程序,手续程序是否合法?   4、吴某已购买县道X125旁商铺3间已经足够作为生产车间了,是对其照顾有加,按照法律法规一个农民只能拥有一座宅基地,吴某已经拥有了3间商铺为何居委会又再次划分一千多方土地给吴某作为生产用地,这是出自于什么目的,有没有合法手续。原食用水井至电影院附近1千多平方土地又怎么能卖给吴某。是否出现暗箱操作的违规情况,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5、40亩集体用地要出卖,是何用途?如是居民宅基地为何我村村民没有购买到一间宅基地,该地买卖时候为何又没有公示告知村民?   6、回复称:40亩集体用地居委会称规划已报备国土部门,是否可规划;国土部门有否回复?如果手续齐全,国土部门必定给予办理相关证件,为何没有办理国土证,报备并征得职能部门的同意。   7、回复称已给后径园村规划了三条8-10米不等的村路。只有村中一条不足几米的小巷进入后径园,村后一条路并非为我后径园所用,是新建区必经之路;村前一条路基本没有着落,何路之有?自我古井至村里的耕路已被吴某商铺占有。   后径园村全体村民
发表于 2017-4-22 20:41:5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市长信箱对城区红草镇青草墟后径园村路被封的回复2017/4/15 15:23:00 提问人:讲实事关于市长信箱对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后径园村村路回复的质疑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我们是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墟芳园村村民的村民。首先感谢政府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调查,给我们一个回复。但对于我们反映芳园村村路被封原食水井被埋的情况,市城区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报告我们表示质疑。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个质疑:   1、协议遗失查无实据,村务的档案的保存是存放在居委会的,为什么能够用一句因年代久远遗失就敷衍了事,而且值得怀疑的是时间只是近几年来的而已,因此我们觉得居委会干部有毁灭证据嫌疑,针对村民要求出示证据让人信服村委屡次不出示证据,有说假话的嫌疑。   2、40万元有记入村务账户,按照一平方170-200元不等,按照实际换算一亩等于666.7平方米,40亩即为26668平方米,40亩实际收入应为按最低170元一平方米{170*40*666.7(26668平方)=4533560元。剩下4百多万元到底哪里去?请上级部门给予核查。   3、40亩土地的使用如此大面积的征地应该是政府进行征用,村委是否有如此大的权利出卖土地给私人老板,且没有公示等程序,手续程序是否合法?   4、吴某已购买县道X125旁商铺3间已经足够作为生产车间了,是对其照顾有加,按照法律法规一个农民只能拥有一座宅基地,吴某已经拥有了3间商铺为何居委会又再次划分一千多方土地给吴某作为生产用地,这是出自于什么目的,有没有合法手续。原食用水井至电影院附近1千多平方土地又怎么能卖给吴某。是否出现暗箱操作的违规情况,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5、40亩集体用地要出卖,是何用途?如是居民宅基地为何我村村民没有购买到一间宅基地,该地买卖时候为何又没有公示告知村民?   6、回复称:40亩集体用地居委会称规划已报备国土部门,是否可规划;国土部门有否回复?如果手续齐全,国土部门必定给予办理相关证件,为何没有办理国土证,报备并征得职能部门的同意。   7、回复称已给后径园村规划了三条8-10米不等的村路。只有村中一条不足几米的小巷进入后径园,村后一条路并非为我后径园所用,是新建区必经之路;村前一条路基本没有着落,何路之有?自我古井至村里的耕路已被吴某商铺占有。   后径园村全体村民
发表于 2017-4-22 20:42:0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市长信箱对城区红草镇青草墟后径园村路被封的回复2017/4/15 15:23:00 提问人:讲实事关于市长信箱对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后径园村村路回复的质疑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我们是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墟芳园村村民的村民。首先感谢政府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调查,给我们一个回复。但对于我们反映芳园村村路被封原食水井被埋的情况,市城区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报告我们表示质疑。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个质疑:   1、协议遗失查无实据,村务的档案的保存是存放在居委会的,为什么能够用一句因年代久远遗失就敷衍了事,而且值得怀疑的是时间只是近几年来的而已,因此我们觉得居委会干部有毁灭证据嫌疑,针对村民要求出示证据让人信服村委屡次不出示证据,有说假话的嫌疑。   2、40万元有记入村务账户,按照一平方170-200元不等,按照实际换算一亩等于666.7平方米,40亩即为26668平方米,40亩实际收入应为按最低170元一平方米{170*40*666.7(26668平方)=4533560元。剩下4百多万元到底哪里去?请上级部门给予核查。   3、40亩土地的使用如此大面积的征地应该是政府进行征用,村委是否有如此大的权利出卖土地给私人老板,且没有公示等程序,手续程序是否合法?   4、吴某已购买县道X125旁商铺3间已经足够作为生产车间了,是对其照顾有加,按照法律法规一个农民只能拥有一座宅基地,吴某已经拥有了3间商铺为何居委会又再次划分一千多方土地给吴某作为生产用地,这是出自于什么目的,有没有合法手续。原食用水井至电影院附近1千多平方土地又怎么能卖给吴某。是否出现暗箱操作的违规情况,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5、40亩集体用地要出卖,是何用途?如是居民宅基地为何我村村民没有购买到一间宅基地,该地买卖时候为何又没有公示告知村民?   6、回复称:40亩集体用地居委会称规划已报备国土部门,是否可规划;国土部门有否回复?如果手续齐全,国土部门必定给予办理相关证件,为何没有办理国土证,报备并征得职能部门的同意。   7、回复称已给后径园村规划了三条8-10米不等的村路。只有村中一条不足几米的小巷进入后径园,村后一条路并非为我后径园所用,是新建区必经之路;村前一条路基本没有着落,何路之有?自我古井至村里的耕路已被吴某商铺占有。   后径园村全体村民
发表于 2017-4-22 20:42:1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市长信箱对城区红草镇青草墟后径园村路被封的回复2017/4/15 15:23:00 提问人:讲实事关于市长信箱对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后径园村村路回复的质疑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我们是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墟芳园村村民的村民。首先感谢政府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调查,给我们一个回复。但对于我们反映芳园村村路被封原食水井被埋的情况,市城区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报告我们表示质疑。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个质疑:   1、协议遗失查无实据,村务的档案的保存是存放在居委会的,为什么能够用一句因年代久远遗失就敷衍了事,而且值得怀疑的是时间只是近几年来的而已,因此我们觉得居委会干部有毁灭证据嫌疑,针对村民要求出示证据让人信服村委屡次不出示证据,有说假话的嫌疑。   2、40万元有记入村务账户,按照一平方170-200元不等,按照实际换算一亩等于666.7平方米,40亩即为26668平方米,40亩实际收入应为按最低170元一平方米{170*40*666.7(26668平方)=4533560元。剩下4百多万元到底哪里去?请上级部门给予核查。   3、40亩土地的使用如此大面积的征地应该是政府进行征用,村委是否有如此大的权利出卖土地给私人老板,且没有公示等程序,手续程序是否合法?   4、吴某已购买县道X125旁商铺3间已经足够作为生产车间了,是对其照顾有加,按照法律法规一个农民只能拥有一座宅基地,吴某已经拥有了3间商铺为何居委会又再次划分一千多方土地给吴某作为生产用地,这是出自于什么目的,有没有合法手续。原食用水井至电影院附近1千多平方土地又怎么能卖给吴某。是否出现暗箱操作的违规情况,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5、40亩集体用地要出卖,是何用途?如是居民宅基地为何我村村民没有购买到一间宅基地,该地买卖时候为何又没有公示告知村民?   6、回复称:40亩集体用地居委会称规划已报备国土部门,是否可规划;国土部门有否回复?如果手续齐全,国土部门必定给予办理相关证件,为何没有办理国土证,报备并征得职能部门的同意。   7、回复称已给后径园村规划了三条8-10米不等的村路。只有村中一条不足几米的小巷进入后径园,村后一条路并非为我后径园所用,是新建区必经之路;村前一条路基本没有着落,何路之有?自我古井至村里的耕路已被吴某商铺占有。   后径园村全体村民
发表于 2017-4-22 20:42:2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市长信箱对城区红草镇青草墟后径园村路被封的回复2017/4/15 15:23:00 提问人:讲实事关于市长信箱对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后径园村村路回复的质疑 尊敬的市长同志: 您好!我们是市城区红草镇青草墟芳园村村民的村民。首先感谢政府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调查,给我们一个回复。但对于我们反映芳园村村路被封原食水井被埋的情况,市城区人民政府的调查处理报告我们表示质疑。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个质疑:   1、协议遗失查无实据,村务的档案的保存是存放在居委会的,为什么能够用一句因年代久远遗失就敷衍了事,而且值得怀疑的是时间只是近几年来的而已,因此我们觉得居委会干部有毁灭证据嫌疑,针对村民要求出示证据让人信服村委屡次不出示证据,有说假话的嫌疑。   2、40万元有记入村务账户,按照一平方170-200元不等,按照实际换算一亩等于666.7平方米,40亩即为26668平方米,40亩实际收入应为按最低170元一平方米{170*40*666.7(26668平方)=4533560元。剩下4百多万元到底哪里去?请上级部门给予核查。   3、40亩土地的使用如此大面积的征地应该是政府进行征用,村委是否有如此大的权利出卖土地给私人老板,且没有公示等程序,手续程序是否合法?   4、吴某已购买县道X125旁商铺3间已经足够作为生产车间了,是对其照顾有加,按照法律法规一个农民只能拥有一座宅基地,吴某已经拥有了3间商铺为何居委会又再次划分一千多方土地给吴某作为生产用地,这是出自于什么目的,有没有合法手续。原食用水井至电影院附近1千多平方土地又怎么能卖给吴某。是否出现暗箱操作的违规情况,是否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5、40亩集体用地要出卖,是何用途?如是居民宅基地为何我村村民没有购买到一间宅基地,该地买卖时候为何又没有公示告知村民?   6、回复称:40亩集体用地居委会称规划已报备国土部门,是否可规划;国土部门有否回复?如果手续齐全,国土部门必定给予办理相关证件,为何没有办理国土证,报备并征得职能部门的同意。   7、回复称已给后径园村规划了三条8-10米不等的村路。只有村中一条不足几米的小巷进入后径园,村后一条路并非为我后径园所用,是新建区必经之路;村前一条路基本没有着落,何路之有?自我古井至村里的耕路已被吴某商铺占有。   后径园村全体村民
发表于 2017-4-22 20:45:2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发言人 办结回复市住建局: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您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红草镇青草社区后径园村原食用水井池塘农耕路在建工程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现将有关问题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该工程项目未向我局和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该工程项目涉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属于不合法工程。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汕机编〔2014〕33号),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已划入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建议您迳向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反映。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0日

回复人: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2017/4/21 10:51:0
发表于 2017-4-22 23: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4-23 09: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详等下文
 楼主| 发表于 2017-4-23 16:53:0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埔人 发表于 2017-4-22 20:42
关于市长信箱对城区红草镇青草墟后径园村路被封的回复2017/4/15 15:23:00 提问人:讲实事关于市长信箱对市 ...

青草圩己被土皇帝控制,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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